為了幫助考生更好地備考2013年教師資格考試考試科目,小編特搜集整理了2013年教師資格考試中學教育心理學知識點,以供大家訓練,希望對您有所幫助,祝您考試順利!
第一章 教育心理學概述
第一節 教育心理學的研究對象與研究內容
教育心理學的研究對象
教育是根據一定社會的要求和受教育者身心發展的規律,由教育者對受教育者給予有目的、有計劃、有系統的影響,以使受教育者發生預期變化的活動①。教育心理學是一門研究在學校情境中學與教的基本心理規律的科學,包括受教育者的各種心理現象及其變化和發展規律,以及教育者如何通過這些規律對受教育者進行有效的教育。這是一門介于教育科學和心理科學之間的邊緣學科。教育心理學旨在理解學生的學習心理,如學習的實質、動機、過程與條件等,以及根據這些理解創設有效的教學情境,如提供學習資源、安排學習活動、設計師生互動過程、管理學習過程等,從而促進學生的學習。 理解教育心理學的研究對象,要注意四個要點:
第一,教育心理學是一門學科,要遵循科學的全部規律,具備科學學科應當具備的要求。如作為科學學科,應當有自己的核心概念體系,使其作為獨立的科學學科成為可能。
第二,教育心理學要與一般的“學習心理學”區分開來。教育心理學主要研究在學校情境中學與教的問題,并不是所有情境中的學與教的問題。
第三,教育心理學研究的學與教,既包括知識、技能的學與教,也包括伴隨這一過程的有關能力的發展,同時也涉及學生的思想品德、行為習慣和情感態度的學習。
第四,教育心理學以學生學習過程的研究為核心,其研究序列是學與教,而不是教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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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