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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心理學概述
1.教育心理學的研究對象:
(1)廣義:指研究教育實踐中各種心理與行為規律的科學。包括:學校、家庭、社會。
(2)狹義:專指學校教育心理學,即教育心理學是一門研究學校情境中學與教的基本心理規律的科學。
2.學科性質:應用心理學的一種,是心理學與教育學的交叉學科。
3.研究內容:
(1)學習與教學的要素
①學生:群體和個體差異,是研究的主要范疇
②教師:主導,制定教學計劃、組織教學
③教學內容:教學計劃、教學大綱、教科書
④教學媒體:載體
⑤教學環境:物質和社會
(2)學習與教學的過程:①學習過程 ②教學過程③評價/反思過程
4.教育心理學在實際應用中的作用:
(1)幫助教師準確地了解問題。
①了解學生學習困難的原因;
②對教育現象形成新的科學認識。
(2)為教學提供科學理論指導。
①為實際教學提供一般性的原則或技術;
②使教師工作符合教學心理及學習者學習心理,從而優化教學。
(3)幫助教師預測并干預學生。
①可正確地分析、了解學生。
②可預測學生行為或方向,采取干預或預防措施,達到預期效果。
(4)幫助教師結合教學進行研究。
①提供一般性的理論指導
②為教師參與教學研究提供可參照的豐富例證。
5.教育心理學研究的基本方法:
(1)觀察法:直接觀察并記錄個體某種心理活動的表現或行為變化。
(2)實驗法:在控制條件下,以引起心理現象變化,來研究其對其他變量影響。 ①自然實驗法 ②實驗室實驗法。
(3)調查法:以被調查者所了解或關心的問題為范圍,預先擬定問題,讓其自由表達其態度或意見。
(4)個案研究法:收集單個被試資料,分析其心理特征。
(5)教育經驗總結法:對工作經驗的總結。
6.教育心理學在西方的發展歷程:
(1)初創時期(20世紀20年代以前)。代表人物:
①1868年,俄羅斯·烏申斯基:《人是教育的對象》——俄羅斯教育心理學的奠基人
②1877年,俄國·卡普捷列夫:《教育心理學》——最早以教育心理學命名的書籍
③1879年,德國·卡特:在萊比錫大學首創心理學實驗室——將實驗法引入心理學研究。
④1903年,美國心理學家桑代克出版了《教育心理學》
A、奠定了科學教育心理學發展的基礎
B、確立了西方教育心理學的名稱和體系。
(2)發展時期(20世紀20年代至50年代末)。
①20C20年代,受“心理測量學”影響。
②主要受桑代克影響——尚未成為一門具有獨立理論體系的學科
(3)成熟時期(20世紀60年代至70年代末)。
——作為一門具有獨立理論體系的學科正在形成
(4)完善時期(20世紀80年代以后)。
代表:布魯納1994年,總結教育心理學十幾年來的成果:
①主動性研究 ②反思性研究 ③合作性研究 ④社會文化研究。
——我國第一本《教育心理學》教科書:廖世承 (19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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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