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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壽險定價概述
4.1 定價的基本概念
4.1.1 定價原則
①充足性原則;②合理性原則;③公平性原則;④可行性原則;⑤穩定性原則;⑥彈性原則。
4.2 壽險定價方法
4.2.1 凈保費加成法
優點:①只進行有限的計算,給定了基本假設時,費率容易計算;
缺點:①與利潤聯系不緊密,沒有表明每個保單年度利潤的變化;②由于壽險合同有比較復雜的保險金給付,要求使用變化的利率和利潤附加,所以該方法計算極其復雜;③對于新型險種,該法不適用;④此方法也不能讓保險公司以此為依據確定某些問題,如新業務對公司資本的要求,新業務的增長對公司總體償付能力造成的影響;⑤通常采用較為保守的假設,制定的費率偏高。
4.2.2 資產份額法
優點:①各保單年度的保費、給付額、利率、貼現率都可以不同,保險人的自由度較大;②保費直接與利潤掛鉤,有利于保險人管理;③能用于利潤測試,從而增加保費的適應性;④具有模式化的特點,保險人可以編制計算機程序,讓總保費計算和保單測試自動進行;⑤為每份保單建立獨立帳戶,符合新型險種的需要。
缺點:①對于投資問題與保費以及公司利潤目標的關系不能直接給予反映;②不能反映投資信息情況;③無法給出合理的投資決策結構。
4.2.3 宏觀定價法
宏觀定價法的特點:①根據利潤最大化原則確定價格;②給出一系列價格,選出使得利潤最大化的價格和銷售量,得到最優價格;③不把非邊際費用列入分析,只考慮邊際費用。
宏觀定價法的一般過程:
①確定產品參與市場競爭時所具備的特點;
②確定產品的至少四種不同的價格體系,其中應有一種與業務部門的期望相同,一種與市場上已有的類似產品價格體系相同,第三種比業務部門期望的價格高,第四種比業務部門期望的價格低;
③將設計產品的性能、用途等與市場已有的類似產品進行比較;
④確定每單位的邊際費用;
⑤確定不同的傭金制度體系;
⑥預測將來的業務進展情況,對銷售量與年齡分布以及在產品壽命期間銷售情況做出假設;
⑦確定與每單位產品無關的邊際費用,估計產品的開發費用、管理費用等;
⑧建立預測模型,建立產品價格、銷售量、傭金矩陣,計算每一種組合的相應利潤,并確定最小利潤目標;
⑨召開業務部門、精算部門、管理者三方面會議,進行決策,決定產品的價格和傭金。
優點:①能夠最大程度上使產品的價格達到最優,保證公司的安全運行;②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業務部門和精算部門之間的沖突,使它們的利益趨于一致。
缺點:①實施比較困難;②銷售量難以預測,還受到壽險業組織結構的影響,銷售指標很難分解下去。
4.3 定價的各種假設
⑵利率
⑶失效率
⑷費用率
⑸平均保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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