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參加2012年注冊計量師考試的廣大學員更好的復習注冊計量師考試相關知識,此處特地整理編輯了2012年注冊計量師考試計量案例分析模擬試題,希望可以對大家有所幫助!
【案例】某計量檢定員對數字電壓表的1V量值校準后,在校準證書上給出校準值為1.001V,以及校準值的準確度為±0.01%。問題在于:準確度能不能用于定量表示?
【案例分析】依據JJF1001-998《通用計量術語及定義》中關于準確度的定義,測量結果的準確度是一個定性的概念。該計量檢定員對準確度的表示是不對的,不能用于定量表示。在校準證書上應該給出校準值的測量不確定度,而不是準確度。
【案例】某計量技術人員在校準100Ω標準電阻后,在出具的校準證書上給出“校準值為100.2Ω,測量不確定度為0.5%”。問題在于:測量不確定度應如何表示?
【案例分析】依據JJF1059-1999《測量不確定度評定與表示》中關于測量不確定度表的規定,在報告測量結果的測量不確定度時,必須說明是合成標準不確定度還是擴展不確定度,如果給出擴展不確定度,還必須同時說明包含因子k為多少。例如可以報告:“校準值為100.2Ω,測量不確定度U為0.5%(k=2)”。該案例中計量技術人員籠統地給出測量不確定度的值是不對的。
【案例】考評員在考核某研究所的綜合管理部門時,問其中的管理人員小李:“你看以下計量器具中,哪些是實物量具?(1)鋼卷尺、(2)臺秤、(3)注射器、(4)熱電偶、(5)電阻箱、(6)卡尺、(7)鐵路計量油罐車、(8)電能表”。小李回答:“我認為其中1、3、4、6是實物量具。”又問另一名管理人員:“你認為他的回答對嗎?”管理人員回答:“說不上來。”
【問題】什么是實物量具?
【案例分析】依據JJF1001-1998《通用計量術語及定義》中6.2條規定,實物量具是指“使用時以固定形態復現或提供給定量的一個或多個已知值的器具。”實物量具本身直接復現或提供了量值,實物量具的示值就是其標稱值。上題中除(2)臺秤、(4)熱電偶、(6)卡尺和(8)電能表不是實物量具外,其他有(1)鋼卷尺、(3)注射器、(5)電阻箱、(7)鐵路計量油罐車都屬于實物量具。卡尺雖然習慣上稱之為“通用量具”,但按定義它并不是實物量具,而是一種指示式測量儀器。
【案例】考評員在考核電學室時,對室主任小黃提出了如下問題:“在以下三個測量儀器的標尺中(見下圖),其標尺長度均為60mm,其測量范圍分別為A(0~6mA)、B(0~6mA)、C(0~20mA),ZA為指針位置,請分別指出標尺的標尺間隔(分度值)、標尺間距、指示ZA的量值及A、B、C三個標尺的測量儀器中,哪個測量儀器的靈敏度高?”
小黃進行了計算,做了如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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