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
某實驗室使用3等量塊開展測長儀示值誤差的校準。為了進行標準器的穩定性考核,實驗室采用每3個月使用測長儀測量標準量塊10次,其平均值的變化不超過0.3μm,即滿足校準MPE=±1+L/100(μm)測長儀的穩定性要求。`
【案例分析】
一般來說,使用被校準的測量儀器——測長儀考核計量標準的穩定性是不嚴格的。因為該計量標準3等量塊的穩定性和準確度比被校測量儀器測長儀高,使用被校測量儀器考核計量標準的穩定性,示值的變化反映的主要是被校測量儀器的變化,而不是計量標準的變化。案例中,因為測長儀的穩定性遠不如標準量塊的穩定性好,因此實驗數據反映不出標準量塊的穩定性,數據的變化反映了測長儀的穩定性。所以,這種考核標準器的穩定性方法是不正確的。
【案例2】
考評員老馬在現場考評某項計量標準時,發現該項目使用的原始記錄格式是已作廢版本計量檢定規程中規定的格式。老馬知道新版檢定規程在檢定項目和方法上比舊版本有較大變化,記錄的格式也相應有較大改變。老馬問檢定人員:“你們現在執行的是新規程還是舊規程?”檢定員回答說,“執行的是老規程,新規程還沒有買回來”,老馬又問:“原始記錄格式怎么是舊的?”檢定人員回答:“舊原始記錄印得比較多,為了不浪費,所以仍然使用,總不能把這些空記錄都當廢紙賣了吧。”老馬認為回答有道理,就不再繼續追查記錄的實際執行情況。
【案例分析】
依據JJF1033-2008《計量標準考核規范》第4,5.2條“計量檢定規程或技術規范”和第4.5.4條“檢定或校準的原始記錄”,可以判斷老馬的行為是不當的。錯在如下兩點:①既然已經知道新舊版本規程在檢定項目和方法上有較大變化,就應該執行新的檢定規程;②新舊版本規程在記錄的格式上有較大改變,應當采用新規程規定的原始記錄格式,原來舊原始記錄作廢。怕紙張浪費而沿用舊的記錄格式,檢定人員容易遺漏新規程規定應該記錄的內容。
【案例3】
考評員在考評某市法定計量檢定機構電學室時發現,原來從事電能計量標準的人員退休了,新招聘了小張、小王兩位碩士研究生從事檢定工作,兩人以前沒有從事過電能計量工作。該室方主任認為他們兩位是碩士研究生,又是電學專業畢業,所以兩人一到電學室,便讓兩人開展二相0.05級標準電能表的檢定工作,允許他們在原始記錄上簽名,并出具檢定或校準證書。
【案例分析】
計量檢定是一項嚴謹的工作,計量標準應當配各合格的人員。根據JJF1033-2008《計量標準考核規范》第4.4.2條“有持證的檢定或校準人員”規定,每項計量標準應當配各至少兩名持有本項目《計量檢定員證》或者持有相應等級的《注冊計量師資格證書》和質量技術監督部閘頒發的相應項目《注冊計量師注冊證》。案例中小張、小王盡管是電學專業畢業的碩士研究生,但是沒有經過計量檢定人員規定的考試,沒有取得相應證件,就開展電能表的檢定工作,并在原始記錄上簽名,并出具檢定或校準證書。這是不對的。所以該室方主任這種做法不對,應當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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