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計量誤差及校正
工業生產和生活中,為保證供水負荷分配合理安全,同時為進行經濟核算提供基本依據,大都在供水管路上裝設檢測用流量計。設計過程中,往往以管路公稱直徑和平均流量為基礎選配計量流量計,在正常供水情況下,可滿足計量精度要求,但是實際運行過程中,存在各種各樣的運行狀態,往往在安裝完全規范的情況下,出現非常大的計量誤差,造成供水單位較大計量損耗,而計量表計經校驗精度還在正常范圍內。下邊僅就筆者在供水管理中作中遇到的幾種情況作一分析。
1 變頻恒壓供水系統流量計量的誤差及校正
隨著變頻技術的發展,供水工程應用變頻恒壓供水設備的供水企業越來越多,恒壓供水給生產和生活帶來了非常可面的節電效益,是一種必然的發展方向。然而在一些晝夜用水量相差懸殊的供水區域,采用變頻恒壓供水,卻給計量帶來了極大影響。
我單位有一供水區域,1999年進行了變頻恒壓供水改造。改造完成后,供水單位在結算日照現用戶月用水量較改造前減少了15000m3,(改造前用水單位采用間歇方式供水,用戶自設一恒壓水塔和蓄水池均衡用水)。起初供水單位認為是用戶生產量下降用水量也減少了,然而隨后幾個月還是如此,多者較前少用水15000m3/月,少者較前少用10000m3/月,即使用戶產量增加,用水量也沒有什么變化。供水單位才逐漸認識到嚴重性,進行了認真的觀察和監測,終于發現了問題的結證。
此供水區域采用的是Dg200供水管路,計量選用的是渦街流量計,正常供水狀態下,表計誤差經檢測很小,然而在每日23時到次日7時,區域用戶生產和生活用水量驟減,經觀察,當用戶用水量少于80m3/h,計量誤差增至-20%左右,用水量小于50m3/h,渦街流量計幾乎不計量,誤差最大達到-100%,這就是恒壓供水后用戶用水量校大幅度下降的真正原因。
原來, 供水單位配用的渦街流量計量程過于狹窄,以前集中間歇供水時問題沒有暴露出來。恒壓供水后就無法滿足不同流態下計量的要求,小流量時計量誤差過大,也就是說計量表臨界流量值偏大,結果造成了較大累積流量誤差。
原因查清后,供水單位進行了認真的比較和分析,最終選擇了沒有壓頭損失,且測速范圍在0.01-12m3/h的超聲波流量計替代了原渦街流量計,從根本上糾正了流量變化過大所帶來的計量誤差。運行二年多來,計量正常,累計減少計量損失達35萬m3以上,效益十分顯著。
2 小水量用戶計量誤差和校正
我單位有許多建筑面積較大的公共建筑,用水量卻校小。然而在設計過程中,同時考慮建筑消防用水規范要求,供水管路大都在Dg100以上,也采用同口徑的計量水表。實際正常供水情況下,用戶用水量較供水管踟供水能力相比偏差很大,大多在計量表計的臨界流量之下,甚至個別地方低于表計的最小流量,造成了較大計量誤差。針對這一問題,我們多采用以下兩種方法解決。
(1)分路供水
根據用戶日常用水負荷大小,按需重新配置一路日常用水管路,既保證了正常用水需求,解決了計量誤差大的問題,又不影響消防用水安全。這種改造存在了個大的問題的是:投資較大,改造難度也大。適于用水布置簡單的建設改造,最好是基建初期一次設計建筑到位為宜。
(2)大管小表改造
在采用分路改造難度很在大情況下,我們有時也采用將計量表更換為小口徑表的方式進行改造。更換表徑需通過計算,以保證流量和表后壓力影響較小,并不違反消防要求。這樣,雖然不能從根本上消除計量誤差,但也在很大程度上修正了誤差。這種改造一定要注意改造后計量表前后同徑直管段應符合安裝規范,否則,將會產生附加安裝誤差。
3 住宅用戶計量誤差及簡易修正
大多供水單位都可能遇到這種情況,家庭住宅用戶明明用水,然而計量表卻幾乎不動,校驗也沒有什么問題,其實這也與計量表的量程有磁,家庭常用水表多為15mm、20mm流速式水表,量程比一般為10:1,個別用戶就利用這一特點,采用滴水法取水,在水表不轉動情況下,也可以滿足一般生活用水需要。如此類用戶增多,也會給供水單位帶來較大損失。根本解決方法是淘汰量程比小的舊式水表,更換為新式量程比寬的數字速度表或磁卡水表。對于難于一次改造的大范圍生活住宅區,也可以采用最低定額法進行計量。即根據家庭用戶用水設備類型,依據用水設計定額,取最下限為家庭最低用水量,水表實際讀數未超過此數者,按此數收費;超出的以實際為收費。這樣,也能在很大程度上減小計量誤差。此法最大問題在于對于個別無人居住住宅,需供水單位做細致工作,予以甄別確認,避免引起供用水雙方矛盾,此法是一種精放管理下不得已而為之的方法,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還是建議更換大量程水表為宜。
供水計量工作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供水管內水的流態和用戶特性千差萬別,只有在實際工作中認真觀察和分析,提高計量管理水平和手段,才能夠做好這項關系到生產、生活和供用水雙方共同利益的大事情。
案例:某企業在取得精密壓力表標準裝置計量標準考核合格證書后,開展本企業內部工作用一般壓力表檢定工作(包括強制檢定和非強制檢定范圍的),請分析該的違法行為和處罰依據。
答:(答案要點)不合法。根據《計量法實施細則》第三十條第三款的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可以根據需要,采取以下形式授權其他單位的計量檢定機構和技術機構,在規定的范圍內執行強制檢定和其他檢定、測試任務:(三)授權某一部門或某一單位的計量檢定機構,對其內部使用的強制檢定計量器具執行強制檢定;《計量授權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三款規定:計量授權包括以下形式:(三)授權有關部門或單位的計量檢定機構,對其內部使用的強制檢定計量器具執行強制檢定;因此,該企業在取得計量標準考核合格證書后,還應當向有關質量監督部門申請計量授權考核,取得計量授權合格證書后方可開展檢定工作。
2.考評組對某實驗室建立的進行常用玻璃量器檢定裝置進行計量標準復查考核,考核過程中發現該項目計量標準考核證書已經于2個月前過期,但該實驗室在證書過期期間,仍然照常開展玻璃量器計量檢定工作,而且并未按照計量檢定規程進行全過程檢定,省略了一些檢定步驟,計量檢定數據也不真實,經了解,檢定員承認有些檢定數據是編造出來的,并沒有認真地開展檢定,而且為了省事,沒有完全按照計量檢定規程的要求進行檢定,只執行了其中幾個步驟的檢定,請分析該實驗室計量檢定人員的違法事實和違法行為處罰依據?
答:(答案要點)不正確。根據《計量檢定人員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
計量檢定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偽造、篡改數據、報告、證書或技術檔案等資料;
(二)違反計量檢定規程開展計量檢定;
(三)使用未經考核合格的計量標準開展計量檢定;
(四)變造、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轉讓《計量檢定員證》或《注冊計量師注冊證》。
該實驗室計量檢定人員的做法違反了《計量檢定人員管理辦法》第十六條第一、第二、第三款,根據該《辦法》第二十條規定:違反本辦法第十六條規定,構成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違法行為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追究相應責任;未構成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違法行為的,由縣級以上地方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予以警告,并處1千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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