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步訓練:
【案例】考評員在考核電磁室主任小黃時問:"當需依法進行檢定的計量器具沒有計量檢定規程時,你們如何進行'檢定'"?小黃回答說:"通常我們參考相應的其他技術規范如產品標淮來進行檢定。"
【案例分析】該室主任對計量檢定的法制性認識不夠準確,在實際應用中,這種做法是不正確的。我國《計量法》規定,"計量檢定必須執行計量檢定規程",凡沒有檢定規程的,則不能依法進行"檢定",不能頒發檢定證書。若為確定計量器具的示值誤差或確定有關其他計量特性,以實現溯源性,可以依據計量校準規范進行校準,出具校準報告。如果按一般技術規范(如標準)等對計量器具計量性能進行分項測試,可出具測試報告。
【案例】某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派人到該市地鐵站進行法定計量單位的檢查,在一個地鐵入口處看到一個牌子上寫著該站開門時間為5點45′。檢查人員進站后在站臺的四根柱子上看到各掛有一個牌子,表明站與站之間列車運行所需時間間隔(如下表所示),如新華門到和平門需要運行2分17秒、和平門至解放路需運行3分31秒,以方便乘客出行。
站名 新華門→和平門→解放路→西大街→紅旗橋→
運行 時間間隔2′17″3′31″2′45″4′23″3′08″
請指出地鐵站計量單位使用不規范之處。
【案例分析】依據我國法定計量單位的規定,時間單位小時的符號為h(時),分的符號為分),秒的符號是s(秒)。該站開門時間5點45′,其中"點"不是計量單位,僅是人們口頭習慣說法,確切的應該是5時,符號為h。"′"是角度"分"的符號,不能用作時間的符號,時間"分"的符號是min。因此,開門時間應表示為5時45分。同樣列車運行時間不能用角度的分和秒,要用時間的分和秒。"2′17″"應改為2min17s,或2分17秒。其余運行時間間隔也要用相同的表示方法作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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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hb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