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參加2011年監理工程師考試的各位同學更好的復習2011年監理工程師考試這門課程,此處特地整理2011年監理工程師考試工程建設監理基本理論與相關法規知識點概括供大家學習參考,希望可以對各位同學有所幫助!
工程監理規劃編寫的要求2
(四)項目總監理工程師是監理規劃編寫的主持人
監理規劃應當在項目總監理工程師主持下編寫制定,這是建設工程監理實施項目總監理工程師責任制的必然要求。還要充分調動整個項目監理機構中專業監理工程師的積極性,廣泛征求各專業監理工程師的意見和建議,并吸收其中水平比較高的專業監理工程師共同參與編寫;充分聽取業主的意見,最大限度地滿足他們的合理要求;還應當按照本單位的要求進行編寫。
(五)監理規劃一般要分階段編寫
監理規劃編寫階段可按工程實施的各階段來劃分,前一階段工程實施所輸出的工程信息就成為后一階段監理規劃信息。
監理規劃的編寫過程中需要進行審查和修改,因此,監理規劃的編寫還要留出必要的審查和修改的時間,為此,應當為監理規劃的編寫時間事先作出明確的規定。
(六)監理規劃的表達方式應當格式化、標準化
編寫建設工程監理規劃各項內容時應當采用什么表格、圖示以及哪些內容需要采用簡單的文字說明應當作出統一規定。
(七)監理規劃應該經過審核
監理規劃在編寫完成后需要進行審核并經批準。監理單位的技術主管部門是內部審核單位,其負責人應當簽認。監理規劃是否要經過業主的認可,由委托監理合同或雙方協商確定。
相關文章:
2011監理工程師考試理論與法規相關知識點講解匯總56-65
2011監理工程師考試理論與法規相關知識點講解匯總41-55
編輯推薦: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