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建設工程必須實行監理:
(一)國家重點建設工程:是指依據《國家重點建設項目管理辦法》所確定的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的骨干項目。
(二)大中型公用事業工程:是指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以上的下列工程項目: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市政工程項目;科技、教育、文化等項目;體育、旅游、商業等項目;衛生、社會福利等項目;其他公用事業項目。
(三)成片開發建設的住宅小區工程;建筑面積在5萬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設工程必須實行監理;5萬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建設工程,可以實行監理,具體范圍和規模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為保證住宅質量,對高層住宅及地基、結構復雜的多層住宅應當實行監理。
(四)利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組織貸款、援助資金的工程:使用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等國際組織貸款資金的項目;使用國外政府及其機構貸款資金的項目;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國外政府援助資金的項目。
(五)國家規定必須實行監理的其他工程。學校、影劇院、體育場館項目。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以上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下列基礎設施項目:煤炭、石油、化工、天然氣、電力、新能源等項目;鐵路、公路、管道、水運、民航以及其他交通運輸業等項目;郵政、電信樞紐、通信、信息網絡等項目;防洪、灌溉、排澇、發電、引(供)水、灘涂治理、水資源保護、水土保持等水利建設項目;道路、橋梁、地鐵和輕軌交通、污水排放及處理、垃圾處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車場等城市基礎設施項目;生態環境保護項目;其他基礎設施項目。
需重點注意對第“(三)”條的理解;第“(五)中的學校、影劇院、體育場館項目”無論總投資多少都必須實行監理。以上內容須熟記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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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