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題五
1.(1)建設單位做法的不妥之處: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未將委托給監理單位的監理內容
和權限書面告知甲施工單位。(0.5分)
理由:《建筑法》規定,實施建筑工程監理前,建設單位應當將委托的工程監理單位、監理的內容及監理權限,書面通知被監理的建筑施工企業。(1分)
(2)甲施工單位做法的不妥之處:甲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提交了乙施工單位分包單位資格
報審表及營業執照、企業資質等級證書、安全生產許可文件和分包合同等材料。(0.5分)
理由:甲施工單位選定乙分包單位后,應向監理工程師提交分包單位資質報審表。(1分)
(3)甲施工單位提交的乙施工單位的分包資格材料還應包括:特殊行業施工許可證、國外
(境外)企業在國內承包工程許可證;分包單位的業績;擬分包工程的內容和范圍;專職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證、上崗證。(2分)
2.(1)B分部工程第1個月應獲得的工程價款:500/(75/30)一200(萬元)。(1.5分)
B分部工程第2個月應獲得的工程價款:500/(75/15)+8—108(萬元)。(1.5分)
B分部工程第3個月應獲得的工程價款:500/(75/30)+(560—500)+3—263(萬元)。
(2分)
(2)B分部工程的最終合同價款:200+1084-263—571(萬元)。(0.5分)
3.(1)乙施工單位的做法不妥之處:乙施工單位向項目監理機構提出工程延期的申請。
(0.5分)
正確做法:乙施工單位向甲施工單位提出工程延期申請,甲施工單位再向項目監理機構提
出工程延期的申請。(1分)
(2)B分部工程的實際工期是90 d。(1分)
4.B分部工程修改設計對F分部工程的進度以及對工程總工期影響的判斷及理由。
(1)B分部工程修改設計對F分部工程進度的影響:使F分部工程進度推遲了10 d。
(0.5分)
理由:工作B為工作F的緊前工作,工作8的持續時間拖延了l5 d,但其自由時差為5 d,
就使F分部工程進度推遲lo d。(1分)
(2)B分部工程修改設計對工程總工期的影響:使總工期延長io d。(0.5分)
理由:由于B分部工程的修改設計使F分部工程進度推遲了10 d,而工作F屬于:關鍵工
作,就使總工期相應延長10 d。(1分)
5.項目監理機構對事件4的處理程序。(4分)
(1)下達工程暫停令;
(2)對丙施工單位資質進行審查;
(3)如果丙施工單位資質合格,簽發工程復工令;如果丙施工單位資質不合格,要求甲施工
單位撤換分包單位。
試題六
1.對施工單位編制的時標網絡計劃進行調整,結果如圖6—2所示。
調整后的總工期是l30 d。(0.5分)
2.直接導致總工期延誤5 d的風險事件有:工作C的持續時間延長。(1分)
理由:工作C為關鍵工作,其持續時間延長5 d會直接導致總工期延長5 d;工作D的總時
差為20 d,其持續時間延長l2 d,不會影響總工期;工作G的總時差為20 d,其持續時間延長10 d,不會影響總工期。(2分)
以費用形式表示的施工單位的風險量:[5 X 5 000+5×900+5×(800/40)×30]X15%一
4 875(元)。(3分)
3.項目監理機構應批準的變更價款為49 947.03元。(0.5分)應補償的變更價款:(150 X 60+5 X 1 200+18 000+7 000)×(1+15%) ×(1+5%) ×(1+3.41%)一49 947.03(元)。(3分)
項目監理機構應給予5 d的工期補償。(1分)
理由:調整網絡計劃后,工作E為關鍵工作,延長時間會影響總工期,即應給予補償。
(1分)
4.項目監理機構應批準的窩工補償費為7 900元。(0.5分)
理由:工作G的窩工補償費一30×5×120/20—900(元)。(1分)
工作H的窩工補償費一30×5×800/40+800×5—7 000(元)。(2分)
項目監理機構應批準的窩工補償費一900+7 000—7 900(元)。(0.5分)
(責任編輯:wr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