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點一:建設工程招標方式和招標程序
1.招標方式
2.招標程序
3.招標程序的一些具體注意事項
4.招標公告內容
5.招標文件的內容
6.投標文件未做實質性響應的重大偏差
7.定標的原則
1.招標方式
建設工程招標方式分為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兩種。公開招標是指招標人通過新聞媒體發布招標公告,凡具備相應資質符合招標條件的法人和組織不受地域和行業限制均可申請投標。公開招標的優點是,招標人可以在較廣的范圍內選擇中標人,投標競爭激烈,有利于將工程項目的建設交予可靠的中標人實施并取得有競爭性的報價。但其缺點是,由于申請投標人較多,一般要設置投標人資格預審程序,以便于確定合格投標人名單。而且評標工作量大,招標時間長,費用高。
邀請招標是指招標人向預先選擇的若干家具備相應資質、符合招標條件的法人或組織發出邀請函,將招標工程的概況、工作范圍和實施條件等做出簡要說明,請他們參加投標競爭。邀請招標的對象不應少于3家。邀請招標的優點是,不需要發布招標公告和設置資格預審程序,節約招標費用和節省時間。由于對投標人以往的業績和履約能力比較了解,減少了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方違約的風險。邀請招標的缺點是,由于邀請范圍較小選擇面窄,可能排斥了某些在技術和報價上有競爭實力的潛在投標人,因此投標競爭的激烈程度相對較差。
2.招標程序
招標程序可以分為三個階段,一是招標準備階段,二是招標階段,三是決標成交階段,每個階段的具體工作內容如下。
(1)招標準備階段:招標準備階段的工作由招標人單獨完成,投標人不參與。
①選擇招標方式
②辦理招標備案
③編制招標有關文件
(2)招標階段:對于公開招標,是從發布招標廣告開始,如果是邀請招標,則是從發出投標邀請函開始,到投標截止日期為止的期間。
①發布招標廣告或發出投標邀請函
②資格預審(對于公開招標)
③出售招標文件
④現場考察
⑤解答投標人的質疑
(3)決標成交階段:從開標日到簽訂合同這一期間稱為決標成交階段。
①開標
②評標
③定標
3.招標過程中的一些具體注意事項
(1)公開招標必須有招標公告及資格預審程序;
(2)邀請招標有投標邀請函和資格后審程序;
(3)只有資格預審合格的承包商,才能購買招標文件;
(4)購買招標文件在前,現場考察在后;
(5)現場考察在前,解答投標人質疑在后;
(6)在投標質疑會上,對每一位投標人提出的問題,招標人必須向所有的投標人做出書面回答,但不必說明問題的來源?;卮鸷鳛檎袠宋募慕M成部分。如果回答函件與招標文件的規定不一致,以回答函件為準;
(7)在資格預審文件中,不得含有排斥潛在投標人的條款;
(8)評標委員會,必須是5人以上的單數,而且招標人以外的專家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2/3;與投標人有利害關系的人不得進入評標委員會,已經進入的應當更換。
(9)投標文件必須響應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
(10)評標委員會,負責推薦候選的中標人,但中標人應由招標人決定;
(11)如果招標人對評標委員會進行了授權,評標委員會也可直接確定中標人;
(12)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在認為有必要時,可以邀請投標人舉行澄清問題會,澄清的內容作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但不得超出投標文件的范圍或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13)開標工作由招標人主持,所有投標人參加;
(14)評標的方法分為綜合評分法和評標價法;
(15)在綜合評分法中,得分最高的投標書是最優的;
(16)在評標價法中,評標價最低的投標書是最優的;
(17)在投標文件中,大寫金額與小寫金額不一致的,以大寫金額為準;
(18)在投標文件中,總價金額與單價金額不一致的,以單價金額為準;
(19)屬于重大偏差的投標文件,是應該淘汰的投標文件;
(20)存在細微偏差的投標文件,屬于有效的投標文件,可以要求投標人在評標結束前予以澄清、說明或者補正;
(21)在評標價法中,對招標人有利的因素,將其折算為貨幣價值后從承包商的報價中減去,對招標人不利的因素,將其折算為貨幣價值后,加到承包商的報價中,從而形成評標價;
(22)評標報告是由評標委員會做出的結論性報告;
(23)確定中標人前,招標人不得與投標人就投標價格、投標方案等實質性內容進行談判;
(24)中標人確定后,招標人應向其發出中標通知書;
(25)招標人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時,必須同時通知未中標的投標人,并將他們的投標保證金退還,中標人的保證金應在簽訂施工合同后退還;
(26)招標是要約邀請;
(27)投標是要約;
(28)中標通知書是承諾。
4.招標公告內容
(1)招標單位名稱;
(2)建設項目資金來源;
(3)工程項目概況和本次招標工作范圍的簡要介紹;
(4)購買資格預審文件的地點、時間和價格等有關事項;
5.招標文件的內容
(1)投標須知;
(2)合同條件;
(3)技術規范、圖紙和技術資料;
(4)工程量清單等。
6.投標文件未做實質性響應的重大偏差包括:
(1)沒有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供投標擔?;蛘咚峁┑耐稑藫S需Υ?;
(2)沒有按照招標文件要求由投標人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
(3)投標文件記載的招標項目完成期限超過招標文件規定的完成期限;
(4)明顯不符合技術規格、技術標準的要求;
(5)投標文件記載的貨物包裝方式、檢驗標準和方法不符合招標文件的要求;
(6)投標附有招標人不能接受的條件;
(7)不符合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其他實質性要求。
7.定標的原則
(1)能夠最大限度地滿足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各項綜合評價標準;
(2)能夠滿足招標文件各項要求,經評審的價格最低,但投標價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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