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某工程,實施過程中發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總監理工程師主持編寫項目監理規劃后,在建設單位主持的第一次工地會議上報送建設單位代表,并介紹了項目監理規劃的主要內容。會議結束時,建設單位代表要求項目監理機構起草會議紀要,總監理工程師以“誰主持會議誰起草”為由,拒絕起草。
事件2:基礎工程經專業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后已隱蔽,但總監理工程師懷疑隱蔽的部位有質量問題,要求施工單位將其剝離后重新檢驗,并由施工單位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費用,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事件3:現澆鋼筋混凝土構件拆模后,出現蜂窩、麻面等質量缺陷,總監理工程師立即向施工單位下達了“工程暫停令”,隨后提出了質量缺陷的處理方案,要求施工單位整改。
事件4:專業監理工程師巡視時發現,施工單位未按批準的大跨度屋蓋模板支撐體系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隨即報告總監理工程師。總監理工程師征得建設單位同意后,及時下達了“工程暫停令”,要求施工單位停工整改。為趕工期.施工單位未停工整改仍繼續施工。于是,總監理工程師書面報告了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書面報告發出的當天,屋蓋模板支撐體系整體坍塌,造成人員傷亡。
事件5:按施工合同約定,施工單位選定甲分包單位承擔裝飾工程施工,并簽訂了分包合同。裝飾工程施工過程中,因施工單位資金周轉困難,未能按分包合同約定支付甲分包單位的工程款。為了不影響工期,甲分包單位向項目監理機構提出了支付申請。項目監理機構受理并征得建設單位同意后,即向甲分包單位簽發了支付證書。
【問題】
1.事件1中,總監理工程師的做法有哪些不妥之處?寫出正確做法。
2.事件2中,總監理工程師的要求是否妥當?說明理由。
3.事件3中,總監理工程師的做法有哪些不妥之處?寫出正確做法。
4.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指出事件4中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是否應承擔責任?說明理由。
5.指出事件5中項目監理機構做法的不妥之處,說明理由。
(責任編輯:fk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