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1.監理單位設置的項目監理機構的組織機構圖如下圖所示。(6分)
項目監理機構的缺點:職能部門與指揮部門易產生矛盾,信息傳遞路線長,不利于互通情報。(3分)
2.總監理工程師工作中的不妥之處
(1)不妥之處:總監理工程師安排項目監理組負責人分別主持編制A1、A2標段兩個監理規劃。(0.5分)
正確做法:總監理工程師主持編制A1、A2標段兩個監理規劃。(0.5分)
(2)不妥之處:六個職能部門根據Al、A2標段的特點,直接對A1、A2標段的施工單位進行管理。(0.5分)
正確做法:A1和A2兩個標段的項目監理組直接對A1、A2標段的施工單位進行監理。(0.5分)
(3)不妥之處:由相應標段項目監理負責人簽發"工程暫停令"要求停工整改。(0.5分)
正確做法:“工程暫停令”應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發。(0.5分)
(4)不妥之處:總監理工程師主持召開了第一次工地會議。(0.5分)
正確做法:應由建設單位主持召開第一次工地會議。(0.5分)
(5)不妥之處:第一次工地會議后,總監理工程師對監理規劃審核批準后報送建設單位。(0.5分)
正確做法:監理規劃應在簽定委托監理合同及收到設計文件后開始編制,完成后必須經監理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核批準,并應在召開第一次工地會議前報送建設單位。(1.5分)
3.項目監理人員職責分工中的不妥之處
(1)不妥之處:投資控制組負責人審核工程款支付申請,并簽發工程款支付證書。(0.5分)
正確做法:應由總監理工程師審核工程款支付申請,并簽發工程款支付證書。(0.5分)
(2)不妥之處:合同管理組負責調解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工程索賠。(0.5分)
正確做法:應由總監理工程師負責調解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工程索賠。(0.5分)
(3)不妥之處:進度控制組負責人審批工程延期。(0.5分)
正確做法:應由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審批工程延期。(0.5分)
(4)不妥之處:質量控制組負責人審批項目監理實施細則。(0.5分)
正確做法:應由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審批項目監理實施細則。(0.5分)
(5)不妥之處:Al、A2兩個階段項目監理組負責人及時調換不稱職的監理人員。(0.5分)
正確做法:應由總監理工程師及時調換不稱職的監理人員。(0.5分)
試題二
1.事件1中監理單位是否應采納建設單位提出的要求及其理由。
(1)獲得國家級工程質量獎項的要求應采納。(0.5分)
理由:可以保證工程質量。(0.5分)
(2)在項目所在地行政轄區內進行了工商注冊登記的要求不應采納。(0.5分)
理由:以不合理條件限制或排斥潛在投標人。(0.5分)
(3)擁有國有股份的要求不應采納。(0.5分)
理由:以不合理條件限制或排斥潛在投標人。(0.5分)
(4)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要求應采納。(0.5分)
理由:必須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才有資格進行施工。(0.5分)
2.事件2中,發生的經濟損失應由建設單位承擔的是:建安工程施工單位采購的已運至現場待安裝的設備修理費5.0萬元;已通過工程驗收的供水管爆裂修復費0.5萬元;建設單位采購的已運至現場的水泥損失費3.5萬元;停工期間必要的留守管理人員工資1.5萬元;現場清理費0.3萬元。(2.5分)
事件2中,發生的經濟損失應由建設單位承擔的是:現場施工人員受傷醫療補償費2.0萬元;建安工程施工單位配備的停電時間用于應急的發電機修復費0.2萬元;停工期間施工作業人員窩工費8.0萬元。(1.5分)
建安工程施工單位總共可獲得費用補償為(5.0+0.5+3.5+1.5+0.3)萬元=10.8萬元。(1分)
工程延期要求成立。(1分)
3.總監理工程師對事件3的處理程序:總監理工程師簽發"工程暫停令",專業監理工程師應要求承包單位報送相應的施工工藝措施和證明材料,組織專題論證,經審定后予以簽認。(3分)
4.根據《建設工程監理規范》的規定,事件4中項目監理機構處理變更設計的程序:承包單位提出工程變更申請,提交總監理工程師,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查。審查同意后,由建設單位轉交原設計單位編制設計變更文件。當工程變更涉及安全、環境保護等內容時,應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定。(3分)
根據《建設工程監理規范》的規定,事件4中項目監理機構處理費用索賠的程序:(4分)
(1)承包單位在施工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項目監理機構提交對建設單位的費用索賠意向通知書;
(2)總監理工程師指定專業監理工程師收集與索賠有關的資料;
(3)承包單位在承包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項目監理機構提交對建設單位的費用索賠申請表;
(4)總監理工程師初步審查費用索賠申請表,符合規定的條件時予以受理;
(5)總監理工程師進行費用索賠審查,并在初步確定一個額度后,與承包單位和建設單位進行協商;
(6)總監理工程師應在施工合同規定的期限內簽署費用索賠審批表,或在施工合同規定的期限內發出要求承包單位提交有關索賠報告的進一步詳細資料的通知。
試題三
1.采用排列圖法列表計算質量問題的累計頻率(6分):
主要質量問題:是咬邊和夾渣。(1分)
次要質量問題:是氣孔。(1分)
一般質量問題:是焊瘤和裂紋。(1分)
2.事件1中施工單位的提法及施工單位與項目監理機構做法的不妥之處,寫出正確做法或說明理由。
(1)不妥之處:施工單位提出,是否整改應視常規批量抽檢結果而定。(0.5分)
正確做法:施工單位應該進行整改。(0.5分)
(2)不妥之處:送檢樣品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負責封樣。(0.5分)
正確做法:送檢樣品應經監理工程師負責封樣。(0.5分)
(3)不妥之處:送檢樣品由專業監理工程師送往預先確定的試驗室。(0.5分)
正確做法:送檢樣品由施工單位送往預先確定的試驗室。(0.5分)
(4)不妥之處:總監理工程師同意施工單位不再對該批電焊接頭整改。(0.5分)
正確做法:總監理工程師應要求施工單位對出現質量問題的電焊接頭整改。(0.5分)
(5)不妥之處:施工單位將檢測費用列入工程進度款中要求一并支付。(0.5分)
理由:見證取樣的試驗費用應由承包單位支付。(0.5分)
3.按照《建設工程監理規范》的規定,項目監理機構對事件2的處理程序:
監理人員發現施工存在重大質量隱患,可能造成質量事故或已經造成質量事故,應通過總監理工程師及時下達"工程暫停令",要求承包單位停工整改。整改完畢并經監理人員復查,符合規定要求后,總監理工程師應及時簽署工程復工報審表。(3分)
4按照《建沒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事件3中監理單位不承擔法律責任。施工單位的法律責任是:作業人員不服管理、違反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冒險作業造成重大傷亡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有違法行為、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或者按照管理權限給予撤職處分;自刑罰執行完畢或者受處分之日起,5年內不得擔任任何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3分)
試題四
1.項目監理機構對事件1的處理程序:首先指令施工總承包單位要求增加的樁基施工分包單位暫停施工,并要求施工總承包單位報送分包單位資格報審表和分包單位有關資質資料,專業監理工程師應審查總承包單位報送的分包單位資格報審表和分包單位有關資質資料,符合有關規定后,由總監理工程師予以簽認。(4分)
2.針對事件2中現澆結構的質量問題,建設單位應承擔責任。(1分)
理由:建設單位提供的商品混凝土質量存在問題。(1分)
針對事件2中現澆結構的質量問題,監理單位不應承擔責任。(1分)
理由:監理單位履行了職責。(1分)
針對事件2中現澆結構的質量問題,施工總承包單位應承擔責任。(1分)
理由:施工總承包單位不應該使用不合格的商品混凝土。(1分)
3.事件3中,建設單位做法的不妥之處:建設單位與空調設備供應單位簽定的合同中包括該設備的安裝工作。(1分)
理由:建設單位沒有權利簽定設備安裝分包合同。(1分)
正確做法:設備安裝分包合同應由施工總承包單位與設備安裝分包單位簽定。(1分)
事件3中,設備安裝分包單位做法的不妥之處:設備安裝分包單位書面同意建設單位與設備供應單位簽定供貨和安裝合同。(1分)
理由:設備安裝分包單位沒有此權利。(1分)
正確做法:應該經施工總承包單位同意,監理單位審核批準。(1分)
4.專業監理工程師對事件4中質量缺陷的處理程序:專業監理工程師填寫"不合格項處置記錄",要求施工總承包單位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專業監理工程師應對其補救方案進行確認,跟蹤處理過程,對處理結果進行驗收。(4分)
試題五
1.事件1中,建設單位的做法正確。(0.5分)
理由:大型機械設備進場費屬于建筑安裝工程費用構成中的措施費,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中,施工單位沒有理由提出由建設單位支付其進場費的要求。(0.5分)
2.事件2中施工單位說法正確之處:要求建設單位支付材料檢測費用。(0.5分)
理由:發包人供應的材料,其檢測費用應由發包人負責。(0.5分)
事件2中施工單位說法錯誤之處:施工單位沒有送檢的義務。(0.5分)
理由:不論是發包人供應的材料,還是承包人負責采購的材料,承包人均有送檢的義務。(0.5分)
3.事件3中,針對施工單位調整施工方案,項目監理機構的處理程序:施工單位將調整后的施工方案提交項目監理機構,項目監理機構對施工方案進行審核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書面向施工單位答復。(2分)
D工作調整后新的全費用綜合單價的計算:
①新單價直接費=160元/m3
②間接費=①×15%=160×15%元/m3=24元/m3 (1分)
③利潤=(①+②)×5%=(160+24)×5%元/m3=9.2元/m3 (1分)
④稅金=(①+②+③)×3.41%=(160+24+9.2)×3.41%元/m3=6.59元/m3。(1分)
⑤全費用綜合單價=①+②+③+④=(160+24+9.2+6.59)元/m3=199.79元/m3=200元/m3。
4.事件4中,施工單位提出調整F工作單價的要求合理。(0.5分)
理由:F工作按正常進度施工。(0.5分)
事件4中,施工單位提出調整G工作單價的要求不合理。(0.5分)
理由:G工作的開始時間推遲是由于施工機械故障所致。(0.5分)
F工作的新單價=150×(30%+25%×130/105+35%×140/110+10%×120/100)元/m3=176.25元/m3。(2分)
5.4月份的擬完工程計劃投資=[(4500/3)×120+(2200/2)×180+(2300/2)×100]元=493000元=49.3萬元。(2分)
5月份的擬完工程計劃投資=[(4500/3)×120+2000×200]元=580000元=58萬元。(1分)
6月份的擬完工程計劃投資=2500×150元=375000元=37.5萬元。(1分)
4月份施工單位的應得工程款額=[(4500/3)×120+(2200/2)×200+(2300/2)×100]元=515000元=51.5萬元。(1分)
5月份施工單位的應得工程款額=[(4500/3)×120+(2200/2)×200]元=400000元=40萬元。(1分)
6月份施工單位的應得工程款額=(2500×176.25+2000×200)元=840625元=84.06萬元。(1分)
試題六
1.事件1中,設計修改后,在單位時間完成工程量不變的前提下,A工作的持續時間為(3/4200)×7000周=5周;(1分)C工作的持續時間為(3/3600)×2400周=2周。(1分)
對合同總工期有影響。(1分)因為該施工總進度計劃的關鍵線路是C、D、G、I、K、N,C工作的持續時間由3周變為2周,一定會改變總工期的。(1分)
因為(7000-4200)/4200=67%>15%,所以要進行調價。A工作工程量增加了(7000-4200) m3=2800 m3,就增加了的工程量而言,不進行調價的工程量為2800×15%m3=420 m3,進行調價的工程量為(2800-420) m3=2380 m3。因為C工作的工程量是減少了,所以不進行調價。
A工作增加的費用=(420×700+2380×700×90%)元=1793400元。
C工作減少的費用=(3600-2400)×700元=840000元。
A、C工作共增加的費用=(1793400-840000)元=953400元=95.34萬元。(5分)
2.事件2中,項目監理機構在原施工總進度計劃的基礎上,各縮短工作G和工作K的工作時間1周,這樣才能既實現建設單位的要求又能使趕工費用最少。(1分)
理由:由于A、D工作完成后,施工總進度計劃的關鍵線路只有工作G、I、K和N,工作N不存在可縮短的時間,故應不考慮壓縮;工作G、I、K的趕工費率從小到大依次是G(0.4萬元)、K(1.0萬元)、I(3.0萬元),那么首先壓縮工作G的時間l周(可縮短的時間只有1周),壓縮工作G產生的趕工費為0.4萬元;再壓縮工作K的時間1周,壓縮工作K產生的趕工費為1.0萬元。(5分)
增加的最少趕工費用是(0.4+1.0)萬元=1.4萬元。(1分)
3.對表中未通過的調試工作,逐項根據施工合同進行責任界定:
(1)工作K調試未通過的責任由建沒單位承擔。(1分)
(2)工作L調試未通過的責任由施工單位承擔。(1分)
(3)工作N調試未通過的責任由建設單位承擔。(1分)
應補償施工單位的費用=(3+2)萬元=5萬元。(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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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wr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