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某實行監理的工程,實施過程中發生下列事件。
事件1:建設單位于2016年11月底向中標的監理單位發出監理中標通知書,監理中標價為280萬元;建設單位與監理單位協商后,于2017年1月10日簽訂了委托監理合同。監理合同約定:合同價為260萬元;因非監理單位原因導致監理服務期延長,每延長一個月增加監理費8萬元;監理服務自合同簽訂之日起,服務期26個月。
建設單位通過招標確定了施工單位,并與施工單位簽訂了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約定:開工日期為2013年2月10日,施工總工期為24個月。
事件2:由于吊裝作業危險性較大,施工項目部編制了專項施工方案,并送現場監理員簽收。吊裝作業前,起重機司機使用風速檢測到風力過大,拒絕進行吊裝作業。施工項目經理便安排另一名起重機司機進行吊裝作業,監理員發現后立即向專業監理工程師匯報,該專業監理工程師回答說“這是施工單位內部的事情”。
事件3:監理員將施工項目部編制的專項施工方案交給監理工程師后,發現現場吊裝作業起重機發生故障。為了不影響進度,施工項目經理調來另一臺起重機,該起重機比施工方案確定的起重機噸位稍小,但經安全檢測可以使用。監理員立即將此事向總監理工程師匯報,總監理工程師以專項施工方案未經審查批準就實施為由,簽發了停止吊裝作業的指令。施工項目經理簽收工程暫停令后,仍要求施工人員進行吊裝。總監理工程師報告了建設單位,建設單位負責人稱工期緊迫,要求監理工程師收回吊裝作業暫停令。
事件4:由于施工單位原因,施工總工期延誤了5個月,監理服務期達30個月。監理單位要求建設單位增加監理費32萬元,而建設單位認為監理服務期延長是施工單位造成的,監理單位對此負有責任,不同意增加監理費。
1、指出事件1中建設單位做法的不妥指出,寫出正確的做法。
2、指出事件2中專業監理工程師做法的不妥之處,寫出正確的做法。
3、指出事件2和事件3中施工項目經理在吊裝作業中的不妥之處,寫出正確的做法。
4、分別指出事件3中建設單位、總監理工程師在工作中的不妥之處,寫出正確的做法。
5、事件4中,監理單位要求建設單位增加監理費是否合理?說明理由。
【參考答案】
1、事件1中建設單位做法的不妥之處及正確做法如下:
(1)不妥之處:建設單位與監理單位經協商后確定合同價為260萬元。
正確做法:應以監理中標價280萬元作為合同價。
(2)不妥之處:建設單位與監理單位經協商后于2017年1月10日簽訂委托監理合同。
正確做法:應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后的30d內(即2016年12月底前)訂立書面合同。
2、事件2中專業監理工程師做法的不妥之處:回答“這是施工單位內部的事情”。
正確做法:專業監理工程師應及時下達監理通知,要求停止吊裝作業,并向總監理工程師匯報。
3、事件2事件3中施工項目經理在吊裝作業中的不妥之處及正確的做法如下:
(1)事件2中項目經理在吊裝作業中不妥之處:安排另一名其中司機進項吊裝作業。
正確做法:應停止吊裝作業。
(2)事件3中項目經理在吊裝作業中的不妥之處及正確做法如下:
1)施工方案未經總監理工程師批準實施不妥。
正確做法:專項施工方案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才可以進行吊裝作業。
2)項目經理簽收工程暫停令后,仍要求施工人員繼續吊裝作業,不妥。
正確做法:應立即停止吊裝作業。
4、事件3中建設單位和總監理工程師在工作中的不妥之處及正確做法如下。
(1)事件3中建設單位在工作中的不妥之處:要求總監理工程師收回吊裝作業暫停令。
正確做法:應支持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
(2)事件3中總監理工程師的不妥之處:總監理工程師未報告政府主管部門。
正確做法:總監理工程師應及時報告政府主管部門。
5、事件4中,監理單位要求建設單位增加監理費是合理的。
理由:監理合同中已有關于監理服務期延長的約定,而工期延長是施工單位的原因造成的,符合監理合同中“因非監理單位原因導致監理服務期延長”的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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