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人社局發布了《關于失業保險參保職工取得專業技術職業資格證書申領技術技能提升補貼有關問題的通知》,在通知中指出,取得專業技術職業資格證書的企業在職職工同時符合相應條件的,可申領技術技能提升補貼(原技能提升補貼)。具體內容如下:
一、申領條件
取得專業技術職業資格證書的企業在職職工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可申領技術技能提升補貼(原技能提升補貼):
(一)參加失業保險并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含視同繳費年限)及以上的;
(二)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取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公布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68號)中所列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并且證書信息可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等全國聯網查詢系統上查詢到的。
二、補貼標準
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不分等級的,補貼1800元;證書分兩個等級的,按等級高低分別補貼1800元、1300元;證書分三個等級的,按等級高中低分別補貼1800元、1300元、800元;證書分四個等級及以上的,等級最低的補貼800元,次低的補貼1300元,其余的視為同一等級,補貼1800元。
專業技術職業資格同一系列(專業)同一等級只能申請并享受一次技術技能提升補貼。
三、辦理程序
(一)申請。企業在職職工在取得專業技術職業資格證書之日起12個月內(取得時間以證書的批準日期為準),到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領技術技能提升補貼,逾期不予受理。申請時提交以下資料:
1.申請人專業技術職業資格證書原件或復印件;
2.申請人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原件或復印件;
3.《技術技能提升補貼個人申請表》(見附件)。
2019年1月1日至本通知印發之日期間取得專業技術職業資格證書的企業職工,其技術技能補貼申請時間從本通知印發之日起計算。
(二)審核。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對職工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并通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全國聯網查詢系統(http://zscx.osta.org.cn/)或中國人事考試網證書查詢驗證系統(http://www.cpta.com.cn/)等全國聯網查詢系統對證書進行核查。不符合規定要求的,及時辦理退件,并說明原因。
(三)撥付。審核通過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應將補貼人員名單、單位名稱、補貼數額及取得證書等級和時間等情況在人社部門網站或當地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在10個工作日內將技術技能提升補貼發放至申請人社會保障卡。補貼金額等信息記入個人參保信息。
通知原文:http://hrss.hainan.gov.cn/hrss/rstfggw/201908/c2687e27afda4a9f960acdd93395807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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