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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1.作為推薦使用的施工合同范本由[《協議書》]、[《通用條款》]、[《專用條款》]三部分組成,并附有三個附件。
2.施工合同的總綱性法律文件是[合同協議書].
3.標準化的施工合同協議書主要內容包括:[工程概況]、[工程承包范圍]、[合同工期]、[質量標準]、[合同價款]、[合同生效時間].
4.通用條款在使用時[不做任何改動,原文照搬].
5.施工合同的組織文件中,結合項目特點,針對通用條款的內容進行補充或修正,使之達到與通用條款共同組成對某一方面問題內容完備的約定的文件是[專用條款].
6.施工合同范本中為使用者提供了[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書]三個標準化附件。
二、施工合同管理涉及的有關各方
1.通用條款規定,發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2.通用條款規定,承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被發包人接受[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料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3.施工合同訂立后,任何一方都不能將合同轉讓給第三人,這體現了[誠實信用]原則。
4.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定義的工程師包括[總監理工程師]和[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的代表].
5.施工過程中,如果發包人需要撤換工程師,應至少于易人前[7天]書面通知承包人。
6.施工過程中如果工程師易人,后任繼續履行合同文件的約定及前任的任務和義務,[不得更改前任做出的書面承諾].
三、施工合同的工期和合理價款
1.在合同協議書內應明確注明[開工日期]、[竣工日期]、[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
2.通過招標選擇的承包人,在合同協議書內明確的[工期總日歷天數]應為[投標書內承包人承諾的天數].
3.招標確定中標后,施工合同協議書內注明的合同價款應為[中標人的投標價].
4.涉及保密要求直接發包的工程在[標準化合同協議書]內仍要求[填寫合同價款].
5.合同價款是由當事人雙方依據[工程預算書]協商后的價款填寫的。
6.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所稱的費用,包括[發包人補償承包人施工期間地方稅增加需多交納的款額].
7.[追加合同價款]是指,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包人確認后,按照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給承包人增加的合同價款。
8.費用是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濟支出。
9.通用條款中規定有三類可選擇的計價方式,[固定價格合同]、[可調價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
10.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規定的固定價格合同是指[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價款不再調整的合同],[約定范圍內的風險由承包人承擔].
11.工程承包活動中采用的總價合同和單價合同屬于[固定價格合同].
12.施工合同采用可調價格合同通常用于[工期較長]的施工合同。
13.通常用于緊急工程施工的是[成本加酬金]計價方式的施工合同。
14.災后修復工程或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施工的工程應采用[成本加酬金]計價方式的施工合同。
15.施工合同的支付程序中[是否有預付款],取決于工程的性質、承包工程量的大小以及發包人在招標文件中的規定。
16.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工程進度款支付可以采用[按月計量支付]、[按里程碑完成工程的進度分階段支付]、[完成工程后一次性支付]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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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監理工程師考試三項控制(質量控制)沖刺匯總 2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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