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20分)某工程,建設單位將土建工程、安裝工程分別發包給甲、乙兩家施工單位。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項目監理機構在審查土建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時,認為腳手架工程危險性較大,要求甲施工單位編制腳手架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甲施工單位項目經理部編制了專項施工方案,憑以往經驗進行了安全估算,認為方案可行,并安排質量檢查員兼任施工現場安全員工作,遂將方案報送總監理工程師簽認。
事件2:開工前,專業監理工程師復核甲施工單位報驗的測量成果時,發現對測量控制點的保護措施不當,造成建立的施工測量控制網失效,隨即向甲施工單位發出了《監理工程師通知單》。
事件3:專業監理工程師在檢查甲施工單位投入的施工機械設備時,發現數量偏少,即向甲施工單位發出了《監理工程師通知單》要求整改;在巡視時發現乙施工單位已安裝的管道存在嚴重質量隱患,即向乙施工單位簽發了《工程暫停令》,要求對該分部工程停工整改。
事件4:甲施工單位施工時不慎將乙施工單位正在安裝的一臺設備損壞,甲施工單位向乙施工單位作出了賠償。因修復損壞的設備導致工期延誤,乙施工單位向項目監理機構提出延長工期申請。
「問題」1.指出事件1中腳手架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和報審過程中的不妥之處,寫出正確做法。
「解答」 “不妥之處”是指做法不符合法律、法規、規范等要求。
(1)不妥之處:憑以往經驗進行安全估算(0.5分);
正確做法:應進行安全驗算(1分)。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條例》第26條,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下列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驗算結果,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實施,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
(一)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
(二)土方開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裝工程;
(五)腳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所以,“甲施工單位項目經理部編制了專項施工方案,憑以往經驗進行了安全估算”的做法是不妥當的,應該進行安全驗算。
(2)不妥之處:質量檢查員兼任施工現場安全員工作(0.5分);
正確做法:應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1分)。
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條例》第23條施工單位應當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應當立即制止。所以“安排質量檢查員兼任施工現場安全員工作”的做法是不妥當的,應配備專職人員。
(3)不妥之處:遂將專項施工方案報送總監理工程師簽認(0.5分);
正確做法:專項施工方案應先經甲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簽認(1分)。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條例》第26條,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驗算結果,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實施,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所以“將方案報送總監理工程師簽認”的做法是不妥當的,應該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后報總監理工程師簽字。
「問題」2.事件2中專業監理工程師的做法是否妥當?《監理工程師通知單》中對甲施工單位的要求應包括哪些內容?
「解答」
(1)妥當(0.5分);
(2)主要內容:重新建立施工測量控制網(1分);改進保護措施(1分)。根據《建設工程監理規范》5.2.7專業監理工程師應按以下要求對承包單位報送的測量放線控制成果及保護措施進行檢查,符合要求時,專業監理工程師對承包單位報送的施工測量成果報驗申請表予以簽認:
(1)檢查承包單位專職測量人員的崗位證書及測量設備檢定證書;
(2)復核控制樁的校核成果、控制樁的保護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網、高程控制網和臨時水準點的測量成果。 從背景資料看,主要是由于保護措施不力導致施工測量控制網出現了問題,所以要求施工單位重新測量建立施工測量控制網,并對保護措施進行改進,防止再次被破壞。
「問題」3.分別指出事件3中專業監理工程師做法是否妥當。不妥之處,說明理由并寫出正確做法。
「解答」
(1)發出《監理工程師通知單》妥當(1分)。
(2)不妥之處:簽發《工程暫停令》(0.5分);
理由:無權簽發《工程暫停令》(或只有總監理工程師才有權簽發《工程暫停令》)(1分);
正確做法:專業監理工程師向總監理工程師報告(1分),總監理工程師在征得建設單位同意后(1分)發出《工程暫停令》(1分)。
根據《建設工程監理規范》5.4.6 專業監理工程師應對承包單位報送的擬進場工程材料、構配件和設備的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報審表及其質量證明資料進行審核,并對進場的實物按照委托監理合同約定或有關工程質量管理文件規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檢驗或見證取樣方式進行抽檢。 對未經監理人員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監理人員應拒絕簽認,并應簽發監理工程師通知單,書面通知承包單位限期將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撤出現場。因此“專業監理工程師在檢查甲施工單位投入的施工機械設備時,發現數量偏少,即向甲施工單位發出了《監理工程師通知單》”的做法是符合要求的。
根據《建設工程監理規范》5.4.12 監理人員發現施工存在重大質量隱患,可能造成質量事故或已經造成質量事故,應通過總監理工程師及時下達工程暫停令,要求承包單位停工整改。因此,“在巡視時發現乙施工單位已安裝的管道存在嚴重質量隱患,即向乙施工單位簽發了《工程暫停令》”的做法就不妥當,應該通過總監理工程師簽發《工程暫停令》。而且,《建設工程監理規范》6.1 工程暫停及復工的有關條款,簽發《工程暫停令》的權限應屬于總監理工程師。從這一點來看,專業監理工程師的做法也是不妥的。
「問題」4、在施工單位申請工程復工后,監理單位應該進行哪些方面的的工作?
「解答」項目監理機構應重新進行復查驗收(1分),符合規定要求后(1分),并征得建設單位同意(1分),總監理工程師應及時簽署《工程復工報審表》(1分);不符合規定要求,責令乙施工單位繼續整改(1分)。根據 《建設工程監理規范》5.4.12監理人員發現施工存在重大質量隱患,可能造成質量事故或已經造成質量事故,應通過總監理工程師及時下達工程暫停令,要求承包單位停工整改。整改完畢并經監理人員復查,符合規定要求后,總監理工程師應及時簽署工程復工報審表。總監理工程師下達工程暫停令和簽署工程復工報審表,宜事先向建設單位報告。從這個題目來看,回答問題的時候不能只考慮整改合格申請復工的可能,還要考慮可能整改后仍然不合格的可能。
「問題」5、乙施工單位向項目監理機構提出延長工期申請是否正確?說明理由。
「解答」
正確(0.5分);
理由:
(1)乙施工單位與建設單位有合同關系(1分);
(2)甲施工單位與建設單位有合同關系,建設單位應承擔連帶責任(1分)。
要正確解答這個問題必須清楚該工程背景中的合同關系。
從上面的合同關系看,對乙施工單位來說,甲施工單位屬于是發包人的人員(甲、乙施工單位和發包人是合同關系,而乙施工單位和甲施工單位無合同關系),因此由于甲施工單位的原因給乙施工單位造成的損失可以獲得索賠。
「復習提示」 《建設工程監理相關法規文件匯編》雖然不是單獨的一門考試科目,但是在考試過程中仍然占有相當大的比重,這部分知識在復習的時候關鍵在于相關法規的規定和監理實務工作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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