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為2013年中級經濟師考試工商管理專業的備考必看知識點,希望本文能夠幫助您更好的全面備考2013年經濟師考試!!
第五節 經理機構
一、經理機構的地位
經理又稱經理人,是指由董事會作出決議聘任的主持日常經營工作的公司負責人。在國外,經理一般由公司章程任意設定,設立后即為公司常設的輔助業務執行機關。作為董事會的輔助機關,經理從屬于董事會。經理的職權范圍通常是來自董事會的授權,只能在董事會或董事長授權的范圍內對外代表公司。
董事會與經理的關系是以董事會對經理實施控制為基礎的合作關系。其中,控制是第一性的,合作是第二性的。
【例題·單選題】作為公司法人治理機構的重要組成部分,經理從屬于( )。
A.股東大會
B.董事會
C.監事會
D.工會
解析:B
二、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經理機構
大多數國家的公司法,都將公司經理視為章程中的任意設定機構。而有些國家則明確規定了經理的設置及其權限的一些情況。
(一)經理機構的職權
從本質上講,經理被授予了部分董事會的職權,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①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②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和投資方案;
③擬訂公司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④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⑤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⑥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⑦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⑧公司章程和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公司法規定經理有權列席董事會會議。
【例題·多選題】我國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經理的法定職權是( )。
A.主持公司經營管理
B.制定公司經營方針、計劃
C.決定公司利潤分配
D.制定公司規章
E.擬訂管理機構設置
解析:ADE
(二)經理的義務與責任
考試內容:掌握經理的義務與責任
經理對公司所負的義務與董事基本相同,主要對公司負有謹慎、忠誠的義務和競業禁止義務。
(三)經理的選任與解聘
作為董事會的輔助執行機構,經理的選任和解聘均由董事會決定。對經理的任免及報酬決定權是董事會對經理實行監控的主要手段。我國公司法對經理的任職資格作出了與董事相同的要求。
解聘不合格的經理,是董事會對經理進行事后制約的重要手段,其作用不可低估。
【例題·單選題】董事會對經理的控制包括( )。
A.任免及報酬決定權
B.期權控制
C.契約控制
D.外部控制
解析:A
三、國有獨資公司的經理機構
我國公司法規定,國有獨資公司設經理,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經國有獨資監督管理機構同意,董事會成員可以兼任經理。對于國有獨資公司來說,經理是必須設置的職務。
關于董事會和總經理的關系,我國的相關法律、法規作了如下規定:第一,總經理負責執行董事會決議,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行使職權,向董事會報告工作,對董事會負責,接受董事會的聘任或解聘、評價、考核和獎勵。第二,董事會根據總經理的提名或建議,
聘任或解聘、考核和獎勵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第三,董事會可將其職權范圍內的有關具體事項有條件地授權總經理處理。第四,不兼任總經理的董事長不承擔執行性事務。在公司執行性事務中實行總經理負責的領導體制。經理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向董事會負責,接受董事會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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