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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索賠管理
1. 施工合同索賠的概念、原因與分類
施工索賠的概念
■索賠是當事人在實施合同過程中,根據法律規定、合同的約定及慣例,對不應由自己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損失,向合同當事人提出給予賠償或補償要求的行為
■索賠是一種正當的權利要求,是一種合情合理的行為
施工索賠的特征
■索賠的雙向性
◇承包商向業主索賠-一般意義上的索賠
◇業主向承包商索賠-反索賠
■索賠以實際發生了經濟損失或權利損害為前提
◇經濟損失:工、料、機、管理費等
◇權利損害:如特定情況下延長工期的權利
■索賠是一種單方行為,能否實現取決于能否被確認
施工索賠的原因
■工程項目的特殊性
■工程項目內外部環境的復雜性和多樣性
■參與工程建設主體的多元性
■工程合同的復雜性及容易出錯性
施工索賠的分類
分類依據 種類
按索賠主體分 承包商與業主間的索賠
承包商與分包商間的索賠
承包商與供應商間的索賠
承包商向保險公司要求的索賠
按索賠目的分 工期索賠
費用索賠
按索賠事件的性質分 工期延誤索賠-發包人或不可抗力原因
工程變更索賠
合同終止索賠
加快工程索賠
意外風險和不可預見因素索賠
其他索賠
按索賠合同依據分類 合同中的明示索賠
合同中的默示索賠
按索賠的處理方式分類 單項索賠
綜合索賠
2. 工程項目索賠的證據與程序
2.1 索賠事件
■概念
◇又稱干擾事件,是指那些使實際情況與合同規定不符合,最終引起工期和費用變化的事件
■承包商可以提出索賠的事件
◇未按時交付圖紙,未按時達到施工條件造成延期與費用增加
◇地質條件與合同不一致
◇業主變更施工順序,打亂施工計劃
◇設計變更或指令錯誤造成返工停工窩工
◇實際工程量變更
◇業主提高質量標準
◇業主增加額外工程量
◇業主指令工程加速
◇不可抗力因素
◇業主未及時支付工程款
◇合同缺陷而產生爭議
◇物價上漲
◇政策法令修改
◇貨幣貶值
【記憶要點】
■承包商只對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
2.2 索賠證據的含義
■是當事人用來支持其索賠成立或和索賠有關的證明文件和資料
2.3 索賠證據的種類
■合同文件
■施工記錄
■照片及聲像資料
■來往信件、電話記錄
■會談紀要
■氣象報告和資料
■工程進度計劃
■投標前業主提供的參考資料和現場資料
■工程備忘錄及各種簽證
■工程結算資料和有關財務報告
■檢查驗收報告和技術鑒定報告
■其它
2.4 索賠程序(五步)
■承包人提出索賠要求(一通知一報告)
◇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在索賠事件發生后的28天內向工程師遞交
◇遞交索賠報告-在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后28天內,或工程師可能同意的其他合理時間
◇工程師有不立即處理索賠的權力
■工程師審核索賠報告(判定索賠成立的原則)
◇工程師審核承包人的索賠申請(三步)
→在不確認責任歸屬的情況下,客觀地分析事件發生的原因,檢查各項紀錄,分析索賠證據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