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質量安全概述
一、農產品質量安全內涵
農產品質量安全是農產品的內在品質與外在因素對人體健康的影響狀況。廣義的農產品質量安全還包括農產品滿足貯運、加工、消費、出口等方面的需求。
按照《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農產品是指來源于農業的初級產品,即在農業活動中獲得的植物、動物、微生物及其產品。農產品質量安全則是指農產品質量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
農產品質量不安全的特點:(1)危害的直接性;(2)危害的隱蔽性;(3)危害的累積性;(4)危害產生的多環節型;(5)管理的復雜性。
農產品質量不安全的來源:(1)物理性污染,如人工或機械等因素在農產品中混入雜質或因農產品因輻射導致放射性污染。(2)化學性污染,如使用農藥、獸藥、添加劑等造成的殘留。(3)生物性污染,如致病性細菌、病毒以及某些毒素。
二、農產品質量安全發展的一般規律
四點一般規律:
(1)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與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我國農產品生產和消費大體經歷了追求數量增長、強調數量與質量并重和在保證數量的基礎上突出質量和效益等三個階段。
(2)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與科學技術發展水平相適應。
(3)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與消費者不斷提高的生活水平要求相適應。一般來說,當恩格爾系數在50%以上,人們主要關注的是農產品的數量安全;當恩格爾系數在40%-50%之間,人們逐步注重農產品質量安全;當恩格爾系數將到40%以下,人們對農產品的營養、安全衛生水平要求更高。
(4)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受制于生產經營的集約程度。
三、部分國家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體制
美國聯邦負責食品安全的部門主要有三個:農業部、衛生部、環境保護署。農業部負責肉類、家禽及相關產品和蛋類加工產品的監管;衛生部負責其他食品、瓶裝水、葡萄酒飲料的監管;環境保護署負責飲用水和殺蟲劑。
加拿大在農業部之下設立了加拿大食品監督署,統一負責食品安全、動物健康和植物保護的監督管理工作,職責范圍包括農業投入品監管、產地檢查、動植物和食品及其包裝檢疫、藥殘監控、加工設施檢查和標簽檢查,真正實現了“從農田到餐桌”的全程性管理。
日本的食品安全監管機關包括農林水產省和厚生勞動省。
法國于2003年將農業漁業部改名為“農業、食品、漁業和農村事務部”,下設食品總局,主要職能是改善農產品和食品的質量安全管理。
德國于2001年初將原由衛生部負責的食品安全管理職能交由新成立的消費者保護、食品和農業部負責。
澳大利亞也將原屬衛生部的食品管理職能劃入新成立的農漁林業部。
基本經驗:
(1)加強公共管理,減少市場失靈。
(2)調整政府職能,實施一體化管理。發達國家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重點放在農產品質量安全生產源頭,實行從農田到市場及進出口的統一管理。
(3)實施標準化戰略,占領市場制高點。發達國家實施以標準為基礎的貿易發展戰略的主要特點:技術標準形式增加,涉及面廣;技術標準更新速度加快;技術標準已經成為實施技術壁壘、保護本國利益的核心內容。
(4)健全支撐體系,形成高效工作平臺,包括標準體系、檢驗檢測體系、認證體系。
四、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意義
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意義:(1)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的有效途徑;(2)實現“三增”的現實選擇;(3)現代農業及關聯產業協調發展的內在要求。高水平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是現代農業的重要標志。全面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是帶動現代農業服務體系發展的紐帶,是促進農產品加工業健康快速發展的迫切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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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x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