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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投資銀行業務與經營
第一節 投資銀行概述
一、投資銀行的涵義
投行的實質是資本市場領域的直接金融中介機構。
投資銀行(掌握):是在資本市場上從事證券發行、承銷、交易及相關的金融創新和開發等活動,為長期資金盈余者和短缺者雙方提供資金融通服務機構。
二、投資銀行業務
(一)投資銀行的主要業務
1、證券發行與承銷——最本源、最基礎的業務活動
又稱一級市場業務,承銷范圍包括政府企業等機構發行的股票和債券
2、證券經紀與交易——最本源、最基礎的業務活動
證券經紀商、證券交易商、證券做市商
3、兼并收購
并購與反并購設計和咨詢已成為現代投資銀行業務領域中的核心部分。
4、基金管理
(1)投行可以發起設立基金
(2)投行可以是基金的管理者,管理基金
(3)投行還可以是基金的承銷人,為基金的發行提供金融服務
5、風險投資
一般商業銀行和普通投資者不愿意投資風險投資領域。
(1)投行可采用私募的方式為這些企業募集資本
(2)對于某些潛力巨大的企業有進也進行直接投資,成為其股東
(3)投行更多是設立“風險基金”或“創業基金”對這類企業投資。
6、項目融資
投行在項目融資中起關鍵作用
7、金融衍生品創新與交易
(1)衍生品的經紀商
(2)衍生品的投資人
(3)通過衍生品進行風險控制
(4)創造衍生品(教材中沒有)
8、財務顧問和投資顧問
投行的財務顧問包括:公司財務顧問和政府機構財務顧問
投行的投資咨詢業務(掌握):是對參與證券二級市場投資者提供投資意見和管理服務。
投資咨詢業務是聯結證券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溝通證券投資者、經營者和證券發行者的紐帶和橋梁。
9、資產證券化
(二)投行業務的特征
(三)投行的功能(重點掌握)
1、媒介資金供求
(1)期限中介
(2)風險中介
(3)信息中介
(4)流動性中介
2、構造證券市場
(1)證券發行上市后,投行以做市商的身份買賣證券,維持證券上市后的價格穩定和流動性。
(2)投行以自營商和做市商的身份活躍市場,有助于證券價格的發現,活躍并穩定了市場。
(2)投行以經紀商的身份受顧客委托買賣證券,提高交易效率,保證交易秩序。
3、優化資源配置
(1)投行的證券發行業務與優化資源配置
(2)投行并購業務與優化資源配置
宏觀功能、微觀功能
4、產業集中的促進者
三、投資銀行與商業銀行比較
相同:都是資金盈余者和資金短缺者之間的中介
(一)資金媒介機制不同
投行是直接融資中介,僅充當中介人的角色,并不介入投資者和籌資者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只收取傭金。所以,投行的媒介過程只發生資金需求者和資金供給者之間的一次金融合約關系。
商業銀行是間接融資的中介,同時具有資金需求者和資金供給者的雙重身份。商業分行的資金媒介過程中發生資金供給者與商業銀行間和資金需求者與商業銀行間兩次金融合約關系。
(二)本源業務不同
證券發行和承銷是投行最核心的業務。投行本質就是證券承銷商。
商業銀行的本源業務是資金存貸業務,商業銀行本質是存貸款銀行。
(三)利潤來源和構成不同
投行的利潤來源:1、傭金;2、資金運營收入;3、利息收入
商業銀行的利潤來源:1、存貸利差;2、資金運營收入;3、表外業務的傭金
(四)經營管理風格不同
投行的經營突出穩健和創新并重
商業銀行必須保證資金鐵安全性和流動性,堅持穩健的管理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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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