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積極財政政策
財政政策是政府實施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是政府進行反經濟周期調節、熨平經濟波動的重要工具,也是財政有效履行配置資源、公平分配和調控經濟等職能的主要手段。自1992年黨的十四大正式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目標以來,根據經濟形勢的發展變化和宏觀調控的特定任務,借鑒國際成功做法,我國先后實施了適度從緊的財政政策(1993--1997年)、具有擴張特征的積極財政政策(1998--2004年)和趨于中性的穩健財政政策(2005--2008年第三季度),有力地促進了國民經濟的持續平穩健康發展。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沖擊,我國從2008年第四季度開始,再次啟動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
(一)實施積極財政政策的背景
2008年第四季度,隨著由美國次貸危機引發的國際金融危機的持續擴散和蔓延,我國經濟發展的外部條件更趨復雜。國際金融危機影響持續加深,全球經濟增長明顯放緩,外部需求顯著減少,我國傳統競爭優勢逐步減弱,國際競爭日趨激烈,投資和貿易保護主義上升,人口資源環境約束不斷增強,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要求更為迫切。為了擴大內需,防止經濟增速大幅下滑,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調整經濟結構,中央審時度勢,及時調整宏觀經濟政策,從2008年第四季度開始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和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
(二)實施積極財政政策的主要內容
1.大幅增加政府公共投資,加強各項重點建設
2008年第四季度、2009年和2010年,通過統籌使用公共財政預算撥款、政府性基金收入、國有資本經營收益等,中央政府公共投資累計支出達到1.25萬億,全面完成原計劃中央政府新增公共投資1.18萬億元的目標。重點用于農業基礎設施和農村民生工程、教育醫療衛生等社會事業、保障性住房、節能減排和生態建設、企業自主創新、技術改造及服務業投資、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等方面。各地也采取多種措施擴大政府投資。這些投資直接增加了即期需求,帶動了民間投資和消費,緩解了部分行業和企業生產經營困難,加強了經濟社會發展的薄弱環節,為長期發展夯實了基礎。
2.推進稅制改革,促進企業投資和居民消費
從2009年1月1日開始,在全國全面實施增值稅由生產型轉為消費型改革,促進企業投資和擴大內需。執行提高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稅減除費用標準、暫免征收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降低證券交易印花稅稅率及單邊征收,降低住房交易稅費等政策措施,增加居民消費需求。取消和停征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完善并落實出1:3退稅率調整政策,大力支持出1:1增長。這些政策的實施,有力地促進企業擴大投資,刺激居民消費。
3.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增強居民消費能力
提高城鄉低保補助水平,增加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提高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建立企業職工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促進企業全面落實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等制度。加強對國有企業特別是壟斷行業的收入分:配監管。較大幅度增加對農民的農資、良種和農機具購置等補貼標準,提高糧食最低收購價,增加農民收入。加大對中西部地區轉移支付力度,縮小地區間收入分配差距。這些措施直接增加了居民收入,擴大了消費需求。
4.優化財政支出結構,保障和改善民生
保障教育優先發展。深入實施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和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政策。大力支持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繼續支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全面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擴大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覆蓋面,加大城鄉醫療救助支持力度,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支持完善社會保障制度,推動建立完善制度統一、標準有別的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從嚴控制一般性支出,壓縮公務購車用車、會議經費、公務接待費、出國(境)經費等支出。這些政策措施,既促進了解決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使廣大人民群眾共享改革發展的成果,又穩定了居民消費預期,緩解了居民消費的后顧之憂。
5.加大財政支持力度,促進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
加大財政科技投入力度。實施促進企業自主創新財稅優惠政策,加快高新技術產業和裝備制造業發展。增加節能減排投入力度,支持重點節能減排工程建設。推進燃油收費制度改革,完善資源稅制度,促進節能環保和資源合理利用。建立健全煤炭等礦產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環境補償機制。落實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促進中小企業科技進步和技術創新。落實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各項財稅政策,推動了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自2010年6月1日起,將新疆原油、天然氣資源稅由原來的從量計征改為從價計征,稅率為5%。自2010年12月1日起,又將石油、天然氣資源稅改革推廣到西部地區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加大轉移支付力度,促進民族地區、糧食主產區、邊境地區等發展。上述政策措施,把保增長與調結構有機結合起來,拓展了‘經濟發展空間,增強了經濟發展后勁。
(三)與1998年積極財政政策的差別
這次實施的積極財政政策與1998年開始實施的積極財政政策在實施環境、所處發展階段、發展思路和調控手段等方面都有很大不同。
1.政策實施的環境發生了變化
2008年我國經濟發展所遭遇的國際金融危機,比1998年的金融危機更為強烈。1998年金融危機的影響范圍基本局限在亞洲國家,而且僅限于金融領域,而這次金融危機已經涉及美國、歐洲、日本等世界多數國家,對我國的出口貿易市場產生了全面的影響,并開始對實體經濟產生影響。
2.政策實施所處的經濟發展階段不同
1998年時,我國的各項基礎設施還有待完善,基礎設施建設與經濟發展的要求不相匹配。因此,當時實施積極財政政策的重要內容是加強政府在基礎設施建設方面的投入。經過十多年來的發展,國家經濟面貌發生了很大改觀,經濟總量躍上新臺階,2008年全國GDP達到300670億元,相當于1998年的3倍。2008年面臨的主要問題是國內要素成本上升、經濟結構不合理、產能過剩、外部市場需求放緩等。
3.政策內容有新變化
1998年實施的積極財政政策主要以投資為主,而且主要投資在基礎設施建設領域。但這次實施的積極財政政策除了要擴大投資外,還有實施結構性減稅、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優化財政支出結構、支持科技創新和節能減排等內容。而且這次擴大投資同時在基建和民生、環保等領域進行,通過投資和消費的合力拉動總需求增長。
4.政策調控手段多
與1998年時比較,這次積極財政政策具有手段多的特點,即將預算、稅收、貼息、減費、增支、投資、國債、轉移支付等若干財政政策工具組合起來綜合使用。例如,為促進企業投資,帶動民間投資,采取了較大規模的減稅措施,先后實施了增值稅由生產型向消費型改革、提高出口退稅率、取消利息等減稅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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