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全球投資銀行的發展趨勢
一、金融危機中美國投行業的變化及全球投資銀行發展趨勢
(一)2008年金融危機中美國投行業的變化
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是近百年來首次由發達國家內部金融秩序失衡釀成的國際金融危機。這次發生在2l世紀初期的危機,從美國爆發,并迅速蔓延到全球,直至導致全球實體經濟衰退,引起了全球在金融理論、理念、制度和技術操作等方面進行廣泛反思,其中,美國投資銀行業格局的巨變也引起了對未來美國投資銀行業走向的討論。在危機中,擁有85年歷史的華爾街第五大投行貝爾斯登(Bear Stearns Co)賤價出售給摩根大通(JP Morgan Chase&Co);擁有94年歷史的美林(Merrill Lynch)被美國銀行(Bank of America)收購;歷史最悠久的投行——158年歷史的雷曼(Lehman Brothers)宣布破產;139年的高盛(Goldman Sachs)和73年的摩根斯坦利(Morgan Stanley)同時改旗易幟轉為銀行控股公司。
擁有悠久歷史的華爾街五大獨立投資銀行就這樣轟然倒下,但必須澄清的是,這并不意味著投資銀行的消失,只是美國投資銀行業格局以及其監管背景、組織模式還有投資銀行業務模式和盈利模式將會發生變化。
首先,投資銀行證券業的組織模式會形成一個新的格局。一方面,投資銀行業務納入到大型綜合化金融集團的組織框架內,形成以商業銀行和投資銀行業務并重的全能銀行,這包括美國銀行集團、摩根大通銀行集團和花旗銀行集團,尤其是這次危機給像美國銀行這樣的綜合金融集團帶來了巨大的全能業務發展機會;還有以投資銀行業務為特色的高盛銀行集團和摩根斯坦利銀行集團,顯然他們的商業銀行業務的發展需要時間。另一方面,華爾街上的特色投資銀行體系(也被稱為影子銀行體系)包括專門并購咨詢機構、經紀自營商、對沖基金、私募股權基金集團、結構投資工具和渠道、貨幣市場基金以及非銀行抵押貸款機構等會經歷危機后的大浪淘沙式的重組。以上兩方面就形成了大型全能銀行機構和中小型特色投資銀行業務機構的共生格局。
其次,美國資本市場將引來新監管時代。我們已經看到美國原有占市場巨大份額的大投資銀行業務已納入到美國聯儲對商業銀行或綜合化金融集團的監管之中,具有“最后貸款”的支掙通道,但也必須接受諸如巴塞爾協議的規范風險監管。并且在今后的幾年,還可能看到將以前未納入監管視野的對于新金融衍生產品和新金融機構如對沖基金、私募股權基金集團的監管。此時。美國聯儲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對同一機構的功能監管及其效率會再次成為今后的討論話題。
再次,投資銀行業務格局和對資本市場業務再監管的變化趨勢下,投資銀行的經營理念會發生變化,投資銀行業務的核心價值會被人們重新審視,一定程度摒棄交易型資產膨脹式投資銀行業務模式,適當回歸投資銀行業務的服務型模式。最后,留給人們最大懸念的是,在經歷金融危機非常時期的非常之舉后,我們相信美國的債務和消費推動的經濟模式不會發生根本變化,這是美國經濟文化的底色,但對自由式資本市場發展的反思在理念層面還是在金融制度層面抑或在技術層面進行?由此,美國資本市場新監管會收緊到什么程度,會采取什么形式?聯儲和SEC怎樣協調監管?在已經經歷花旗分拆風波后,資產規模越來越大、業務類型越來越多的全能銀行的效率、風險點和監管模式的權衡在哪里?這是需時日才有答案的問題。
(二)全球投資銀行發展趨勢
20世紀80年代以來的經濟全球化和2008年的國際金融危機使得投資銀行在“管制—放松管制—再管制”過程中呈現出新的發展趨勢。
第一,投資銀行業務混業發展趨勢。商業銀行和投資銀行的業務界限已日益模糊,業務綜合化發展趨勢已經成為金融領域不可抗拒的潮流。
第二,在20世紀60年代以后,特別是80年代以來,世界經濟一體化的進程不斷強化和加速,金融和貿易自由化成為各國經濟國際化和自由化的先導,在這種背景下,投資銀行不斷走向國際化,在全球范圍內開展業務。
第三,投資銀行業務網絡化趨勢。互聯網對投資銀行的影響突出表現在承銷發行和交易兩個方面,即網上發行和網上交易逐步興起,同時也深刻影響了投資銀行的管理模式。
第四,投資銀行的業務逐漸向多樣化和專業化方向發展。業務的多樣化和專業化并不矛盾,多樣化是就業務種類而言的,表明業務種類繁多和覆蓋范圍廣泛;專業化是就從事業務的精通程度而言的,表明投資銀行對某些業務特別精通和擅長,在某些業務領域具有比較優勢甚至絕對優勢。
第五,對投資銀行業加強監管是近年全球投資銀行發展的最重要趨勢。2008年美國金融危機發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對資本市場業務及其機構的監管失敗是重要原因。美國資本市場監管是統一監管與自律監管相結合的模式,即在國會的授權下由美國證監會負責對證券市場的監管,并且在市場操作層面上采用完全接受自律監管模式,即監管當局不對市場應該采用什么樣的交易模式或是交易何種金融產品進行干預,把選擇權留給了市場。因此,美國建立的是一個統一但松散的證券市場監管環境和體系。2008年11月15日的“G—20峰會”通過了《華盛頓聲明》,提出了加強金融市場和監管機制的五項原則,其中強調了加強穩健的監管,保證所有的金融市場、產品和參與者受到合適的監管,并且保證監管機制不會阻礙創新、鼓勵加大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的交易。在全球范圍內,加強資本市場中的投資銀行業務及其相關機構的監管是明顯和重要的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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