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國債
(—)國債的基本含義
國債即國家債務,通常是指一國中央政府作為主體,依據有借有還的信用原則取得的資金來源,是一種有償形式的、非經常性的財政收入。
國債作為一個財政范疇,在歷史上出現比稅收要晚些。其產生需要具備兩個條件,一是在經濟方面,商品貨幣經濟要發展到一定水平,社會存在比較充裕的閑置資金和比較健全的信用制度;二是在財政方面,國家財力不充裕,存在財政困難,有資金和經濟上的需要。國債具有自愿性、有償性和靈活性的特征。
與私債相比,國債由于有政府信用的擔保、風險小,又被稱之為“金邊債券”。但人們對于國債低風險的信任是建立在債權國謹守財政貨幣約束、經濟結構合理、經濟健康增長,從而具備應債能力的基礎之上。假如債權國政府失去自我約束、經濟結構僵化、增長乏力,就會導致償債風險加大,公債融資成本上升,并進而拖累經濟增長。
(二)國債的種類
從國債的構成分類,國債可劃分為各種不同的債務。
1.內債與外債
按國債發行地域不同,可將國債分為內債和外債。內債是指國內債務,它是政府向本國境內的自然人和法人舉借的債務。外債是指國外債務,是政府向外國政府、國際金融機構和境外的自然人或法人舉借的債務。舉借國內債務不會因借債而增加國內資金的總量,舉借國外債務可以在一定時期內增加本國可支配的資金總量。
2.短期國債、中期國債和長期國債
按政府從借入債務到償還債務的時間長短劃分,可將國債分為短期國債、中期國債和長期國債。短期國債是指通常在1年期以內的政府債務,最典型短期國債形式是國庫券。中期國債是指1年以上10年以內的政府債務。長期國債是指期限通常在10年以上的政府債務。
3.固定利率國債與浮動利率國債
根據利率的變動情況可將國債分為固定利率國債與浮動利率國債。固定利率國債的利率在發行時就確定下來,不論今后物價如何變化也不再調整變動。浮動利率國債的利率可以根據物價指數或市場利息率的變動情況進行調整。
4.上市(流通)國債與非上市(流通)國債
根據國債能否在證券市場流通可將國債分為上市(流通)國債和非上市(流通)國債。上市國債是指可以在證券市場上自由買賣和轉讓的國債;不可上市國債是指不能在證券市場上流通轉讓,其持有者只能到期獲得本金和利息的國債。一般情況下,能夠上市流通的國債多為中短期國債,不能上市流通的國債多為長期國債。
5.貨幣國債與實物國債
根據國債債務本位的不同,可將國債分為貨幣國債與實物國債。貨幣國債是指以貨幣為債務本位發行的國債,政府舉借的是貨幣,政府歸還的也是貨幣,債權債務關系是以貨幣計量來表示的。現代世界各國發行的國債基本上都是貨幣國債。向本國發行的國債一般以本國貨幣計量,向外國發行的國債一般以外國貨幣計量。實物國債是以實物作為債務本位發行的國債。實物國債可以避免因貨幣貶值給債權人帶來損失,一般是在存在高通貨膨脹時采用。我國1950年發行的“人民勝利折實公債”就屬于實物國債。
(三)國債的政策功能
1.彌補財政赤字
財政赤字可以通過向中央銀行借款、增稅和發行國債等方式彌補。通過向中央銀行借款彌補赤字會造成中央銀行貨幣供給增加,誘發或加劇通貨膨脹。稅收是按稅法規定征收的,如果通過提高稅率或增加新稅種彌補赤字,會對經濟發展帶來不利影響,且增加稅收一般受立法程序制約,在政治上存在一定風險。比較而言,以發行國債方式彌補財政赤字對經濟可能產生的副作用比較小,因為通過發行國債彌補赤字,其實質是將屬于社會支配的資金在一定時期內讓渡給國家使用,是社會資金使用權的單方面、暫時性轉移;認購國債的資金基本上是社會資金運動中游離出來的閑置資金,一般不會導致通貨膨脹。
2.籌集建設資金
現代社會中,以國債資金來擴大建設規模是發行國債的重要目的之一。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應承擔起對外部性很強的大型公共物品投資的職能,而這種投資往往具有規模大、周期長等特點,如果單純依靠稅收手段是無法滿足需要的。通過發行國債的方式可以籌集到用于這種建設的資金。
3.調節貨幣供應量和利率
國債是一種收入穩定、無風險或風險較低的投資工具,有“金邊債券”之稱。特別是短期國債,流動性強,被稱為“有利息的鈔票”。因此,在金融市場上,國債是作為最基礎的金融資產出現的,是銀行、證券機構、企業、個人和各種基金的投資對象。特別是短期國債的發行及買人和賣出,在不少國家成為中央銀行調節貨幣供應量和調節利率的重要手段。
4.調控宏觀經濟
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國債已經成為國家調節經濟運行的重要工具。如何使用通過發行國債籌集的資金、使用到哪些方面,對經濟運行具有重要影響。如,通過適度舉借債務,籌集建設資金,將社會上的閑置資金、消費資金引導到國家重點建設上來,可以調節社會投資結構和產業結構,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通過舉借債務,增加財政投資,用于生產建設,將擴大社會的積累規模,改變積累與消費的比例關系。
(四)國債的負擔與限度
既然國債是以主權國家政府為主體所借的債務,就存在一個負擔問題。所謂國債負擔,可以從四個方面來分析:
(1)認購者負擔。國債作為認購者收入使用權的讓渡,這種讓渡雖是暫時的,但對認購者的行為會產生一定的影響,所以國債發行應考慮債權人的應債能力。
(2)債務人負擔(政府負擔)。債務不同于稅收,它是有償的,到期不僅要還本,還要付息,盡管政府借債時獲得了經濟收益,但償債卻體現為一種支出。借債的過程也就是國債負擔的形成過程,所以,政府借債應考慮政府的償債能力,量力而行。
(3)納稅人負擔。不論國債資金的使用方向和使用效益如何,最終還要依賴稅收來還債,成為納稅人的負擔。因此,馬克思說國債是一種延期的稅收。盡管,現代政府普遍實行“以新債還1日債”的機制,雖然可以不需增加當前稅收以償還國債,但持續“以新債還舊債”,就會導致累積的債務余額增加。
(4)代際負擔。在國債本息由當代人償還的情況下,它就是當代人的債務負擔。但是有些長期國債的償債期較長,連年以新僨還舊債導致累積的債務余額越來越大,一代人所借的債務就會轉化為下一代甚至下幾代人的負擔。特別是,如果國債資金運用不善,或者僅用于彌補財政赤字,留給后人的就只是凈債務,嚴重影響后’代人的生產與生活。
正因為國債是一種負擔,是負擔就有限度,因而政府發行國債也有一個適度規模的問題,這就是國債的限度。衡量國債絕對規模有三個指標:一是國債余額,即歷年累積債務的總規模;二是當年發行的國債總額;三是當年到期需還本付息的國債總額。
國債的限度是相對國民經濟的應債能力(GDP)而言的。因此,考察一國國債的限度,主要還是要考察國債的相對規模。衡量國債相對規模有兩大指標:
(1)國債負擔率,又稱國民經濟承受能力,是指國債累計余額占國內生產總值(GDP)的比重。這個指標著眼于國債存量,反映國家累積債務的總規模和整個國民經濟對國債的承受能
力,是研究控制債務問題和防止出現債務危機的重要依據。一國的GDP值越大,自債負擔率越小,則國債的發行空間越大。國際公認的國債負擔率的警戒線為發達國家不超過60%,發展中國家不超過45%。
(2)債務依存度,即指當年的債務收入與財政支出的比例關系。我國這一指標的計算有兩種口徑,一是用當年債務收入額除以當年的全國財政支出額,即“全國財政的債務依存度”;另一個是用當年的債務收入額除以當年的中央財政支出,即“中央財政的債務依存度”。債務依存度反映了一個國家的財政支出有多少是依靠發行國債來實現的。當國債發行量過大,債務依存度過高時,表明財政支出過分依賴債務收入,財政處于脆弱狀態,并對財政未來發展構成潛在的威脅。因為國債畢竟是一種有償性收入,財政支出主要還是應依賴于稅收,債務收入只能是一種補充性的收入。國際公認的債務依存度警戒線在15%~20%之間。此外,在“以舊債還新債”機制下,還有一個用來反映政府償債能力的指標,即當年付息額占當年中央財政經常性收入的比重。
(五)李嘉圖等價定理
國債和稅收都是政府取得收入的手段。利用稅收或國債為公共支出融資的經濟效果有什么不同嗎?李嘉圖等價定理認為,在某些條件下,政府無論用債券還是稅收籌資,其效果都是相同的或者等價的。從表面上看,稅收籌資和以債券籌資并不相同,但是,政府的任何債券發行都體現著將來的償還義務;而在將來償還的時候,會導致未來更高的稅收。如果人們意識到這一點,他們會把相當于未來額外稅收的那部分財富積蓄起來,結果此時人們可支配的財富的數量與征稅的情況一樣。政府支出通過稅收融資還是通過發行國債融資沒有區別,即稅收和債務等價。
李嘉圖以籌集戰爭經費為例,最先表達了政府征稅與舉債在經濟影響上是一樣的思想。但李嘉圖認為發行國債會助長政府的浪費心理,認為國債是有害的,反對發行國債。
但隨著國家干預主義的興起,大衛·李嘉圖關于國債有害的觀點逐漸被人們忘卻,代之而起的是國債有益論的觀點。主張發行國債的理由包括:國債可以彌補財政赤字;可以直接影響人們的消費與投資;可以為中央銀行的公開市場業務提供更為廣闊的回旋余地。特別
是在有效需求不足的條件下,國債是防止嚴重的經濟蕭條、實現充分就業、促進經濟繁榮、增加國民收入的必要條件。這是因為,通過國債為財政支出融資,與稅收融資相比,會帶給債權人一種“財富有所增加的幻覺”,導致人們減少當期儲蓄、增加消費,從而起到擴張社會總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