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為2013年中級經濟師考試民航運輸經濟專業的備考必看知識點,希望本文能夠幫助您更好的全面備考2013年經濟師考試!!
第三節 國際客貨票證的比例分攤
一、比例分攤產生的背景
1.從運輸角度看
由于國際聯運的存在,使得航空公司的銷售款不同于一般企業的銷售收入,而是屬于待結算聯運款,而運輸收入才是航空運輸企業的實際收入。如何通過款項結算實現外航銷售我航承運的運輸收人,與此同時合理計算和審核我航銷售外航承運的票證,是一個保證運輸收入完整和銷售收入安全的重要內容。
2.從運價角度看
運價制定過程中遵循的遞遠遞減原則,造成聯運票證的直達運價(費)不等于各分段運價(費)的簡單相加。因此,對于整個運輸過程由幾個空運企業共同完成的運輸,參加承運的航空公司不能按各自承運航段的航段運價水平收取運費而只能對總體運價按一定原則分配。
二、固定收費
有些航段(一般情況下是國內段)是某些航空公司的專利段,受國家保護不允許其他航空公司經營。因此為保護自身利益,在發生包括這些航段在內的國際聯運時,該航段空運企業聲明不參加比例分攤。
航空公司的這種就特定航段聲明不參加比例分攤而是按其公布的當地貨幣運價或當地貨幣運價的一定比例收取運費的做法叫固定收費。
三、分攤系數
如果說比例分攤辦法提供了一種聯運運費分配的總體思路,分攤系數則是比例分攤過程中確定分攤比例的基礎。
客貨分攤系數都分別公布在分攤手冊的第二部分,其中客運分攤系數每年3月、6月、9月和12月各公布一期,貨運分攤系數每年6月公布一期,分攤計算時可根據出票時間查用相應的分攤系數。
四、分攤計算
分攤計算的最終目的是通過比例分攤計算各個承運人實際承運航段的分攤結果。其中客運要借助計算分攤商數,貨運則要通過計算分攤百分比求得最后的分攤結果。
客運、貨運的分攤計算請參看考試用書例題。
經典例題:國際貨物聯運運費的分攤比例中,分攤結果要通過計算( )求得。
A.分攤系數
B.分攤商數
C. 分攤百分比
D.分攤航段
【答案】C
【答案解析】國際客貨物聯運運費的分攤比例中,分攤計算的最終目的是通過比例分攤計算各個承運人實際承運航段的分攤結果。其中客運要借助計算分攤商數,貨運則要通過計算分攤百分比求得最后的分攤結果。
五、分攤計算時被分攤額和固定收費額的貨幣換算
對聯運收入進行比例分攤時可能會有承運人提出固定收費的特殊要求,這種情況下需通過被分攤額扣減固定收費額計算實際被分攤額。由于被分攤額與固定收費額的貨幣種類通常并不一致,因此要計算實際被分攤額首先需進行貨幣換算,使被分攤額與固定收費額貨幣一致再進行扣減。換算方法通常是將二者均換算成開賬貨幣。
(一)客票被分攤額和固定收費額的貨幣換算
被分攤額(開賬貨幣表示)=被分攤額(付款國貨幣表示)÷FDR(付款國貨幣與開賬貨幣)
固定收費額(開賬貨幣表示)=固定收費額(公布貨幣表示)÷FDR(公布貨幣與開賬貨幣)
(二)貨運單被分攤額和固定收費額的貨幣換算
貨單上的貨幣以始發國貨幣表示,所以將被分攤額與固定收費額的貨幣換算一致的方法與客票基本相同,只是客票以付款國貨幣為基礎轉換成開賬貨幣,貨運單則以始發國貨幣為基 礎轉換成開賬貨幣。
被分攤額(開賬貨幣表示)=被分攤額(始發國貨幣表示)÷FDR(始發國貨幣與開賬貨幣)
固定收費額(開賬貨幣表示)=固定收費額(公布貨幣表示)÷FDR(公布貨幣與開賬貨幣)
六、客運特殊情況下的比例分攤
(一)有關承運人
(1)票價計算欄若缺少承運人信息,可以參考航程欄。前提是相關信息在出票時已被填入且被分攤額不涉及連續客票;
(2)如果某一航段填入兩個或兩個以上承運人,則視最先顯示的承運人為比例分攤的承運人;
(3) 如果某一航段的實際承運人不是填開客票時的原始承運人,分攤計算仍按照指定的原始承運人進行。
(二)有關分攤系數
當在客運分攤手冊中查不到某航段的分攤系數時,應向比例分攤局(IATA prorate agency)查詢,查詢時需列出以下內容:
(1)需要分攤系數航段的城市名稱和國別;
(2)承運人;
(3)出票日期;
(4)航程中所有已知的承運人;
(5)出票人。
(三)分攤所需信息不完整或不一致時的處理
1.承運人信息
(1)若某航段未指定承運人,則該航段的分攤計算按直線比例分攤的方法進行。
上述情況指的是票價計算欄及航程欄沒有填列承運人(或只填YY),或票價計算欄沒有填列承運人,航程欄雖填人承運人但被分攤額涉及了連續客票;
(2)若某航段承運人信息有矛盾,在沒有連續客票或連續客票不涉及被分攤額的情況下,以票價計算欄信息為準;反之則以航程欄信息為準。
2.航程/票價計算點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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