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日期 | 考試科目 |
2012年9月8日 (星期六) |
《經濟學和價格學基礎理論》 |
2012年9月9日 (星期日) |
價格鑒證師考試工作由人事部、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共
同負責,日常工作委托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價格認證中
心承擔,具體考務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
考試每年舉行一次,原則上只在省會城市設立考點。
報考條件:
(一)取得經濟、法律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滿七年。
(二)取得經濟、法律專業專科學歷,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滿五年。
(三)取得經濟、法律專業本科學歷,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滿三年。
(四)取得經濟、法律專業碩士學位、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學歷,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滿一年。
(五)取得價格鑒證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六)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會計、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初級資格,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滿六年。
點擊查看免試條件
考試題型:
《經濟學與價格學基礎理論》、《法學基礎知識》、《價格政策法規》《價格鑒證理論與實務》均為客觀題,分為單選題和多選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價格鑒證案例分析》題型為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
各科考試時間均為150分鐘。
成績查詢:
一般在考試后兩個月,為方便考生在第一時間掌握價格鑒證師考試成績,中大網校會第一時間發布的相關信息,敬請留意。
科目名稱 |
試卷滿分 |
合格標準 |
經濟學與價格學基本理論 |
120 |
72 |
法學基礎知識 |
||
價格政策法規 |
||
價格鑒證理論與實務 |
||
價格鑒證案例分析 |
100 |
60 |
考試以3年為一個周期,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免試1個科目的人員須在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