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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基本計算原則
當前,我國 《 規范 》 遵服國家標準心建筑結構可靠度設計統一標準 》 ( GB 50068 ) (以下簡稱《標準 》 )所確定的原則,對建筑物和構筑物進行結構設計時,采用以概率理論為基礎的極限狀態設計法,以可靠指標度量結構構件的可靠度.并采用分項系數的設計表達式。現將其基本原則簡述于下。
一 結構功能
建筑結構必須滿足下述各項功能要求:
l 安全性。結構首先必須保障安全,要求能承受在正常施工和正常使用時可能出現的各麗涵確傭)和變形;而且,在偶然事件發生時及發生后,結構仍應能保持必需的整體穩定性,不致倒塌。
2 適用性。結構是為了使用而建造的,要求結構在正常使用時具有良好的工作性能。
3耐久性。為使結構滿足各項功能要求,在設定的設計使用年限內工作良好,要求結構在正常維護條件下具有足夠的耐久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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