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考生順利通過2013年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考試,小編特編輯整理了2013年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考試科目《宏觀經濟政策》知識點,希望在2013年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考試中,助您一臂之力!
1、定義:是對從事工商經營,繳納產品稅或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
2、依據:1985年2月8日國務院正式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并于1985年1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施行。
3、特點:一是稅款??顚S?二是屬于一種附加稅;三是根據城鎮規模設計稅率;四是征收范圍較廣。
4、納稅義務人:凡繳納產品稅或增值稅、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納稅義務人。
5、征收范圍包括: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應根據行政區劃作為劃分標準。
6、特殊規定:
1)海關對進口產品代征增值稅、消費稅的,不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
2)對出口產品退還增值稅、消費稅的,不退還已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
3)對金融業調增3%征收的營業稅,不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
4)對于因減免稅而需要進行“三稅”退庫的,可同時退庫城市維護建設稅;
5)對于鐵道部集中繳納的營業稅稅額,統一規定按5%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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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