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
1.環境影響評價是對項目建設活動可能對環境產生的物理性、化學性、生物性作用及這些作用造成的環境變化和對人類健康的可能影響所進行的系統分析和評價。
2.我國開展建設項目環境評價的指導思想:
誰并重?有清潔排放的觀念
■落實科學發展觀、貫徹循環經濟理念
■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并重
■誰污染、誰治理
■節約資源、能源、實行清潔生產
■污染物達標排放,滿足排放總量控制的要求。
3.環境影響評價的目的:通過評價查清項目擬建地區的環境質量現狀,針對項目的工程特性和污染特性,預測項目建成后對當地環境可能造成的不良影響及其范圍程度。
4.環境影響評價目的主要體現在:
■為項目選址提供依據
■優化建設方案
■多方案比選的基礎。
5.環境影響評價的特點:嚴科公針強
■法律強制性
■政策嚴肅性
■內容針對性
■方法科學性
■工作公正性。
6.項目用地要結合國家的土地利用政策和生態環境條件去評價其土地占用的合理性。
7.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科學性,必須強調評價工作的區域性和系統性特征。
8.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必須做到獨立、客觀、公正,不能受到外部因素的影響。
9.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三個階段:
■準備階段
■正式工作階段
■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編寫階段
10.環境影響評價管理程序是指導項目周期各階段環境影響評價工作順利實施的保證。11.環境影響評價批準超過5年,未開工建設,評價文件需重新審批。
12.建設項目決策階段環境影響評價管理的主要內容:
■環境影響評價的確立和委托
■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編制
■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審批。
13.環境影響評價的分類管理:
■環境影響報告書
■環境影響報告表
■環境影響登記表
14.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所稱的環境敏感區,具有如下特征:
■需特殊保護的地區
■生態敏感與脆弱區
■社會關注區。
15.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內容:總則、建設項目概況及工程分析、建設項目周期環境狀況、環境影響預測和評價、環境保護措施、經濟損益分析、制度規劃建議、評價結論
16.環境影響評價機構資質管理規定:甲、乙級
17.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的原則、分級審批,對環境造成重大影響的由國家環保總局批準。
18.建設項目擬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預期治理效果,包括對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棄物、噪聲及其他污染物的治理措施和預期治理效果。
19. 項目建設方案的環境影響分析評價的主要內容:
■環境條件調查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預測分析
■環境影響工程分析
■衡量環境影響質量的指標
■環境影響效果定量分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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