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藥:
固體藥用藥匙取;水劑用量杯,更換藥液品種應洗凈量杯;藥液不足lml用滴管;油劑或按滴計算的藥液應先在杯中加入少量的冷開水,以免藥液附著在杯上,影響服下的劑量;個人專用藥單獨存放,防止差錯。
2.配藥:
先配固體藥再配水劑;同時用幾種藥液,應分別配置;全部藥物配完后應根據服藥本重新查對l次,然后再請人查對1次方可發藥。
3.發藥:
(1)核對床號、姓名,解釋服藥目的,分發藥物。待病人服藥后方可離去,特別是麻醉藥、抗腫瘤藥、催眠藥。病人不在或暫不能服藥者,應將藥物取回保管并交班。
(2)危重病人及不能自行服藥者應喂服;鼻飼病人須將藥研碎,溶解后從胃管灌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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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x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