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教育網小編特搜集整理了安徽省安徽護士執業證再次注冊指南,以方便您了解。
一、項目名稱:
護士執業許可(再次注冊)
二、審批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士管理辦法》(衛生部第30號部長令)、《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護士管理辦法〉細則》(省衛生廳、省教育委員會(衛醫【1994】68號)。《安徽省繼續醫學教育實施細則》(省衛生廳、省人事廳皖衛科【2004】30號)。
三、申報條件:
1、由本省原護士執業醫療機構或計劃生育服務機構連續聘用;
2、健康體檢合格;
3、由所在醫療機構或計劃生育服務機構向所屬衛生行政部門申請,集體辦理再次注冊手續;
4、接受繼續醫學教育并符合要求。
四、材料目錄:由本人所在單位向所屬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供以下材料:
1、護士本人填寫的再次注冊申請表和健康體檢表。
2、護士本人接受繼續醫學教育的證明
3、受聘醫療衛生機構有效聘任證書。
4、護士再次注冊信息軟件資料。
五、辦理程序:1、申請;2、受理;3、審核;4、批準。
六、承諾時限:20個工作日
七、收費標準:省直醫療衛生單位每人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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