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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準媽媽的懷孕護理
“乙肝”病毒通常經血液交換傳播,其中母嬰之間的垂直傳播起著重要作用。統計表明,人群中約40%HBsAg陽性者是因母嬰傳播而引起的。而在我國“乙肝”病毒感染人群中大約有6千萬為女性。因此,對于乙肝病毒攜帶的婦女而言,從計劃懷孕、孕前檢查到孕期保健都需要接受科學的指導和慎重計劃,切不可草率馬虎。
孕前一級備忘:
乙肝常識先知曉對于慢性乙型肝炎,我們需要掌握哪些基本知識?2002年全國乙型肝炎血清流行病學調查表明,我國一般人群中慢性乙肝的人數約為3000萬例,全國每年死于與乙肝相關肝病約30萬例。乙肝傳播通常有以下一些途徑:經血和血制品傳播;母嬰傳播(其中圍產期傳播是母嬰傳播的主要方式,多為分娩時接觸HBV陽性母親的血液和體液傳播);經破損的皮膚和黏膜傳播;未嚴格消毒的醫療器械、注射器;侵入性診療操作和手術;靜脈內濫用毒品;性接觸傳播等。
孕前二級備忘:
科學篩選早發現對于有潛在乙肝罹患風險的孕婦,必須在專業醫師的指導下判別自身目前的乙肝患病狀況。如果是單純“乙肝表面抗原”陽性,或是“小三陽”,而乙肝病毒脫氧核糖核酸(HBV-DNA)陰性,說明體內病毒處于穩定狀態。這類帶毒者雖可終身攜帶,卻不影響正常生活,因此這類婦女可以懷孕。若診斷顯示“大三陽”,同時HBV-DNA呈陽性,則說明有明顯傳染性,也可能伴有肝細胞損傷。而經研究證實,孕婦HBsAg、“乙肝”e抗原同時陽性,幾乎100%會傳染新生兒,且大多成為慢性攜帶者。因此,對于這類婦女最好先考慮休息治療,待“乙肝”病毒e抗原、HBV-DNA轉陰后再懷孕為好。此外,肝炎的急性期和肝炎后肝硬化不能懷孕生育,慢性乙型肝炎也不宜懷孕,這是為了母親健康,同時也避免懷孕后將病毒傳染給胎兒。
孕前三級備忘:
及時產檢避風險若孕婦本身屬于肝病的高危人群,那么盡早接受產前檢查非常必要。雖然正常懷孕不會加重肝臟損壞,但一些產科并發癥如劇吐、懷孕期間的高血壓綜合征,可能會引起嚴重的肝臟病變。早些開始檢查,有助于早期發現和處理這類疾病,避免或緩解其進一步發展。一旦確診,對于乙肝的治療應該雙管齊下,強效抑制病毒和e抗原血清轉換同等重要。比如在專業醫師的指導下選擇替比夫定等藥物治療方法。此外,由于乙肝的有些癥狀與某些孕期生理反應和其他肝膽疾病很相似,同樣會出現發熱、無力、厭油、惡心、嘔吐、厭食、右上腹疼、皮膚和眼睛發黃等,因此乙肝孕婦應在孕早期(3個月內)就到醫院就診,排除可能存在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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