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適用人員范圍:適用人員范圍:在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完成國務院教育主管部門和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護理、助產專業課程學習,包括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包括2010年應屆畢業生),并取得相應學歷證書的,可以申請參加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二)專業及級別范圍:從2011年起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取消護理學(初級士,原專業代碼003),報考該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三)2011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科目包括專業實務和實踐能力兩個科目,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一次考試通過兩個科目為考試成績合格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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