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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地下水污染途徑
一 地下水污染特點
在認為影響下,地下水的物理、化學或生物特性發生不利于人類生活和生產的變化,稱為地下水污染。
地下水污染不容易被及時發現。一旦發現,其后果也難以消除。
二、地下水污染途徑
地下水污染方式可分為直接污染和間接污染兩種。直接污染的特點是:污染物直接進入含水層,在污染過程中,污染物的性質不變。這是對地下水污染的主要方式。間接污染的特點是:地下水污染并非由于污染物直接進入含水層引起的,而是由于污染物作用于其他物質,使這些物質中的某些成分進入地下水造成的。
地下水污染途徑是多種多樣的,大致可歸為四類:①間歇入滲型。大氣降水或其他灌溉水使污染物隨水通過非飽水帶,周期性地滲入含水層,主要污染對象是潛水。固體廢物在淋濾作用下,淋濾液下滲引起的地下水污染,也屬此類。②連續入滲型。污染物隨水不斷地滲入含水層,主要也是污染潛水。③越流型。污染物是通過越流的方式從已受污染的含水層。④徑流型。污染物底下徑流進入含水層,污染潛水或承壓水。
第四節 地下水保護與污染防洽措施
地下水保護與污染防治要堅持以預防為主的原則。要建立健全地下水保護與污染防治的政策法規;建立合理的地下水管理和環境保護監督制度;必須進行必要%監測,一旦發現地下水遭受污染,就應及時采取措施,防微杜漸;盡量減少污染物進入地下含水層的機會和數量,選擇具有最優的地質、水文地質條件的地點排放獺等;采取必要的工程防滲等污染物阻隔手段,防止污染物下滲含水層。
一、水環境管理措施
我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 順染防治法》和《飲用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明確規定:
①禁止利用滲井、滲坑、裂隙和溶洞排放、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廢水、含病原體的污水和其他廢棄物。
②禁止利用無防滲漏措施的溝渠、坑塘等輸送或者存貯含有毒污染物的廢水。含病原體的污水和其他廢棄物。
③多層地下水含水層水質差異大的,應當分層開采;對已受污染的潛水和承壓水,不得混合開采。
④興建地下工程設施或者進行地下勘探、采礦等活動,應當采取保護性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⑤人工回灌補給地下水,不得惡化地下水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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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