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備考2014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中大網校編輯根據最新的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大綱特別整理了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科目《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歷年考試的重點,幫助大家提前掌握和復習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要點,以備迎接2014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
三、規劃環評的公眾參與
《環評法》第5條規定:國家鼓勵有關單位、專家和公眾以適當方式參與環境影響評價。
第11條規定:專項規劃的編制機關對可能造成不良環境影響并直接涉及公眾環境權益的規劃,應當在該規劃草案報送審批前,舉行論證會、聽證會,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關單位、專家和公眾對環境影響報告書草案的意見。但是,國家規定需要保密的情形除外。
編制機關應當認真考慮有關單位、專家和公眾對環境影響報告書草案的意見,并應當在報送審查的環境影響報告書中附具對意見采納或者不采納的說明。
1、公眾參與的組織者:專項規劃的編制機關
2、公眾參與的時間:應當在該規劃草案報送審批前
3、公眾參與的對象:只限于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專項規劃,并且還應是規劃實施可能造成不良環境影響并直接涉及公眾環境權益的。但是,國家規定需要保密的情形除外。
4、公眾參與的形式:雖然國家鼓勵以適當方式參與環評,但是主要形式是論證會、聽證會或者其他形式。其它形式目前看有新聞媒體、座談會、書面征集意見等方式。
5、公眾參與的地位:編制機關應當在報送審查的環境影響報告書中附具對意見采納或者不采納的說明。
實踐中,公眾參與更多的是由于信息不對稱導致的流于形式。由于我國的《環評法》沒有規定應當將哪些規劃的資料加以公開,以致于公眾參與的背景信息較少。盡管2008年5月1日將實施國家環??偩种贫ǖ摹董h境信息公開辦法(試行)》,但是也僅限于是環保部門自己的信息,而不包括規劃部門的信息公開。
而且,公眾參與的地位僅僅是編制機關在《環評報告書》中附具是否采納的說明及意見,而沒有更實質的作用。
相關文章:
更多關注:報考指南 環評影響評價師教材 考試培訓 環評綱 準考證打印
(責任編輯:何以笙簫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