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評考試公路案例
某省擬建一條全長210km的雙向4車道高速路連接甲乙兩個城市,高速公路設計行車速度100km/h,路基寬度26m,平均路基高2.5m,沿線地貌類型低山丘陵、山間盆地、河流階地等,在山嶺重丘區擬開鑿一條隧道,隧道長4500m,埋深50-200m,隧道穿越的山體植被為天然次生林,山體主要為石灰巖,山腳下有一條小河,沿河村落的居民以河水為飲水源,
高速公路有4km路段伴行一處重要天然濕地,線路距濕地邊緣最近距離為50m,公路以一座大橋跨越A河,河中設3處橋墩,橋下游5km范圍內有一縣城的飲水源地取水口。
有3km路段沿山盆地從張家莊(80戶),李家莊(18戶)兩個村莊中間穿過,道路紅線距張家莊前排住宅110m,距李家莊前排住宅27m,聲環境現狀達1類聲環境功能區要求。
高速公路達到設計車流量時,張家莊的預測等效聲級晝夜分別為62.6dB(A)、57.6 dB(A),李家莊的預測等效聲級晝夜分別為68.1 dB(A)、63.1 dB(A)。
問題:
從環保角度考慮,跨A河大橋橋位選址是否可行?
答案:
(1)不可行。
(2)從環保角度來看,擬建橋位下游5公里范圍內有取水口,則橋位處可能是該飲用水源地的一、二級保護區,至少可能是準保護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在飲用水源保護區內禁止建設與供水無關的設施。該工程也沒有進行線位比選,如果建設該大橋,施工期由于需在該河設置橋墩,若措施不當,可能會對下游取水口造成不利影響;營運期存在運輸危險品車輛事故的環境風險,則會對水源地水質造成污染,直接影響縣城居民飲水。
(這個題比較別扭,容易使人思考上轉不過彎了。因為現實中在水源保護區建設公路、鐵路的情況是存在的。而且部里還曾有一個法律解釋。但本題告訴是在“5公里范圍內”,沒有說定是5公里處,而且問題有個前提條件,就是從“環保角度”考慮,沒讓從工程等方面再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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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fk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