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備考2014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中大網校編輯根據最新的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大綱特別整理了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科目《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歷年考試的重點,幫助大家提前掌握和復習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要點,以備迎接2014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
了解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在制定城鄉建設規劃時,防止或減輕環境噪聲污染的有關規定
《噪防法》第5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在制定城鄉建設規劃時,應當充分考慮建設項目和區域開發、改造所產生的噪聲對周圍生活環境的影響,統籌規劃,合理安排功能區和建設布局,防止或者減輕環境噪聲污染。
熟悉城市規劃部門在確定建設布局時,合理劃定建筑物與交通干線的防噪聲距離的有關規定
《噪防法》第12條 城市規劃部門在確定建設布局時,應當依據國家聲環境質量標準和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范,合理劃定建筑物與交通干線的防噪聲距離,并提出相應的規劃設計要求。
掌握在噪音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內,造成嚴重環境噪音污染的企業事業單位應該遵守的有關規定
《噪防法》第17條 對于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內造成嚴重環境噪聲污染的企業事業單位,限期治理。
被限期治理的單位必須按期完成治理任務。限期治理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決定。
對小型企業事業單位的限期治理,可以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在國務院規定的權限內授權其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決定。
注意:(1)本條適用區域:噪聲敏感集中區域
(2)適用條件:造成嚴重環境噪聲污染的企業,已經發生了事故
(3)處理方式:限期治理。這不是前面的整改,改正等提法。
(4)處理機關:縣級以上政府(按照其權限決定限期治理)不是環保部門。
(5)授權處理:對造成嚴重噪聲污染的小型企事業單位,由縣級以上政府依法授權其環保部門決定,即可以由環保部門經授權決定限期治理。
【例題】
對小型企業事業單位的限期治理,可以由()決定
A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 B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
C 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環保部門D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保部門
答案:A
解析:注意處理機關的級別
熟悉在城市范圍內向周圍生活環境排放工業噪聲,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排放標準的規定
《噪防法》第23條 在城市范圍內向周圍生活環境排放工業噪聲的,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注意:第22條 本法所稱工業噪聲,是指在工業生產活動中使用固定的設備時產生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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