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關注:2021年環評師考試教材公布,變動較大,此時該如何備考?
2021年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案例分析》考點精選: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
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
名詞術語 惡臭污染物:指一切刺激嗅覺器官引起人們不愉快及損壞生活環境的氣體物質。臭氣濃度:指惡臭氣體(包括異味)用無臭空氣進行稀釋,稀釋到剛好無臭時,所需的稀釋倍數。
1.熟悉本標準的適用范圍:適用于所有向大氣排放惡臭氣體單位及垃圾堆放場的排放管理,以及CP的EIA、設計、EP設施竣工驗收及其投產后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
2.熟悉惡臭廠界標準值的分級。惡臭污染物廠界標準值分三級。排入《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中一類區的執行一級標準;二、三類依此類推。一類區中不得建新的排污單位。1994年6月1日起立項的新、擴、改建項目及其建成后投產的企業執行二級、三級標準中相應的標準值。
3. 了解標準實施的有關基本規定:⑴排污單位排放(包括泄漏和無組織排放)的惡臭污染物,在排污單位邊界上規定監測點(無其他干擾因素)的一次最大監測值(包括臭氣濃度)都必須低于或等于惡臭污染物廠界標準值。⑵排污單位經煙氣排氣筒(高度在15m以上)排放的惡臭污染物的排放量和臭氣濃度都必須低于或等于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⑶排污單位經排水排出并散發的惡臭污染物和臭氣濃度必須低于或等于惡臭污染物的廠界標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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