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備考2014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中大網校編輯根據最新的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大綱特別整理了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科目《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歷年考試的重點,幫助大家提前掌握和復習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要點,以備迎接2014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的限制要求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管理辦法》第七條:各行業的各級環境監測機構和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提供技術評估的機構,不得申請評價資質。
申請審查:
(1)申請的類型:5種:申請新資質;申請調整評價范圍;申請更名;申請晉級;申請資質延續。
(2)申請資料:一式三份報送國家環保總局
(3)申請審查: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組織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作出是否準予評價資質的決定。其中專家評審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內。
決定準予評價資質的,應當自作出準予評價資質的決定之日起10日內,向申請機構頒發資質證書;決定不予評價資質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機構并說明理由。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在作出是否準予評價資質的決定之前,可視具體情況征求申請機構所屬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和所在地省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
相關文章:
更多關注: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報考指南 環評影響評價師教材 考試培訓 環評師報名時間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