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備考2014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中大網校編輯特別整理了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科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歷年考試的重點,以備迎接2014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
掌握地下水污染源調查因子確定的原則:應根據擬建項目的污染特征選定。
掌握地下水環境現狀監測井點的布設原則及具體要求
⑴監測井點布設原則:①采用控制性布點與功能性布點相結合、監測井點主要布設在CP場地、周圍環境敏感點、地下水污染源、主要環境水文地質問題以及對于確定邊界條件有控制意義的地點。②監測井點的層位應以潛水和有開發利用價值的含水層為主;③一般地下水水位監測點數應>相應評價級別的水質監測點數的2倍以上;⑵水質監測點布設具體要求:①一級水質監測點應≮7個點/層,評價區面積>100km2時,每增加15km2應至少增加1個點/層;CP場地上游和兩側各≮1個點/層,CP場地及其下游影響區應≮3個點/層。②二級水質監測點應≮5個點/層,評價區面積>100km2時,每增加20km2應至少增加1個點/層;CP場地上游和兩側各≮1個點/層,CP場地及其下游影響區應≮2個點/層。③三級水質監測點應≮3個點/層,CP場地上游≮1個點/層,CP場地及其下游影響區應≮2個點/層。
了解地下水水質樣品采集與現場測定的方法要求
⑴地下水水質樣品應采用自動式采樣泵或人工活塞閉合式與敞口式定深采樣器進行采集。
⑵樣品采集前,應先測量井孔地下水水位(或地下水水位埋藏深度)并做好記錄,然后采用潛水泵或離心泵對采樣井(孔)進行全井孔清洗,抽汲的水量不得小于3 倍的井筒水(量)體積。
⑶地下水水質樣品的管理、分析化驗和質量控制按HJ/T164 執行。pH、溶解氧(DO)、水溫等不穩定項目應在現場測定。
熟悉不同評價工作等級地下水環境現狀監測頻率的要求
⑴一級應在評價期內至少分別對1個連續的水文年的豐、平、枯水期的地下水水位、水質各監測1次;
⑵二級若有近3年內不少于1個連續的水文年的豐、枯水期的監測資料,應在評價期內進行至少1次地下水水位、水質監測,若已有的監測資料不能滿足以上要求,應在評價期內分別對1個連續的水文年的豐、枯水期的地下水水位、水質各監測1次;
⑶三級應在評價期內進行至少1次地下水水位、水質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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