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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答:事故的處理和日后的賠償均是以這些證據或依據為準來確定責任人及其責任程度的。不同的當事人的責任如下:
(1)托運人的責任。不論是租船運輸,還是班輪運輸,托運人根據運輸合同將貨物交付承運人之前所發生的一切貨損、貨差均由托運人負責。
(2)承運人的責任。貨物在承運人監管過程中所發生的貨損、貨差事故,除由于托運人的原因和不可抗力的原因外,原則上都由承運人承擔負責。
(3)第三者的責任。第三方責任人一般是港口裝卸企業、陸路及水路運輸企業、第三方船舶以及倉儲企業等。
4.答:班輪運輸,也稱定期船運輸,是指班輪公司將船按事先制定的船期表,在特定航線的各既定掛靠港口之間,經常為非特定的眾多貨主提供規則的、反復的貨物運輸服務,并按運價本或協議運價的規定計收運費的一種營運方式。班輪運輸與租船運輸相比,具有以下
一些特點:
(1)承運人與貨主之間在貨物裝船之前通常不書面簽訂具有詳細條款的運輸合同。
(2)在雜貨班輪運輸中,通常承運人是在裝貨港指定的碼頭倉庫接受貨物,并在卸貨港的碼頭向收貨人交付貨物;在集裝箱班輪運輸中,通常承運人是在裝貨港集裝箱堆場接受貨物,并在卸貨港集裝箱堆場交付貨物。拼箱貨則由集拼經營人在裝貨港集裝箱貨運站接受貨物并在卸貨港集裝箱貨運站交付貨物。
(3)班輪公司一般負責包括裝貨、卸貨和理艙在內的作業和費用,在雜貨班輪運輸中,班輪公司通常不負擔倉庫至船邊或船邊至倉庫搬運作業的費用;在集裝箱班輪運輸中,由于運輸條款通常為CY/CY(場/場),所以班輪公司理應負擔堆場至船邊或船邊至堆場搬運作業的費用。
(4)承運人與貨主之間不規定裝卸時間,也不計算滯期費和速遺費。
五、計算題
1.解:(1)Basic Freight=(6+4+1)×80=USD880
附加費為880×10%=USD88
Freight=880+88=USD968
(2)不承擔賠償責任,因為樣品免費運輸時,運價本中會規定承運人不負擔樣品滅失、損壞的賠償責任。
2.解:(1)200×10=USD2000
(2)CFR-99580+2000=USD101580
(3)CIF=CFR/[1-保險費率×(1+投保加成率)]-101580/[1-0.2%(1+10%)]=USD101804
(4)保險金額=101804×110%=USD111984.4
(5)保險費=111984.4×0.2%=USD223.97
六、案例題
答:(1)本案中開來的信用證為雙到期。因此A公司應提早托運或要求國外延期,另外A公司簽訂的程租船合同上的受載期也不太緊迫。
(2)船方12日始裝船完畢,卻簽發5月10日的提單,屬倒簽提單,這是侵權的違法行為。有可能遭到指控,風險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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