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業是我國歷史最悠久的產業,同時又是國民經濟發展的基礎產業,涉及到農業、輕工、化工,冶金、機械、建筑、能源、交通、國防及人們日常生活的多個領域,而且已經滲透到航天航空,信息等高科技產業之中。可見,礦業對我國經濟的發展均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然而,在大力開發礦產資源的同時,將會產生大量的選礦廢水,從而造成了生態環境的破壞和污染,帶來了一系列的負面影響。
選礦廠碎礦和選礦過程中外排的廢水稱為選礦廢水。在有色金屬選礦中,處理lt礦石浮選法用水4~7m,重選用水20~26m,浮磁聯選用水23~27m,重浮聯選用水20~30m,除去循環使用的水量,絕大部分消耗的水量伴隨尾礦以尾礦漿的形式從選礦廠流出口。尤其在浮選過程中,為了有效地將有用組分選出來,需要在不同的作業加入大量的浮選藥劑,主要有捕收劑、起泡劑、有機和無機的活化劑、抑制劑、分散劑等,同時,部分金屬離子、懸浮物、有機和無機藥劑的分解物質等,都殘存在選礦廢棄溶液中,形成含有大量有害物質的選礦廢水。直接排放該選礦廢水,將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這使得我國礦山每年采礦與選礦排出的污水達l2~l5億t,占有色金屬工業廢水的30%左右。如何防止選礦廢水對水體和農田的污染,是當前人們關注的熱點問題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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