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2015年度招錄機關工作人員面試公告
根據中組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201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要求,現將面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確認
請進入我委面試名單的考生于2015年2月12日12:00前以電子郵件的形式確認是否參加面試。
郵箱地址:rjwhr@cnca.gov.cn;
郵件標題:準考證號+考生姓名;
郵件內容:我確認參加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務員錄用面試,身份證號******************;手機號:*********** 。
郵件附件:《考生報名登記表》
無法上網的考生可以電話形式與國家認監委人事部聯系(聯系電話:010-82262758、82262660),確認本人是否參加面試。逾期未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我委將向人社部、國家公務員局申請從報考同一職位筆試合格而未進入面試人選的考生中按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遞補進入面試。
對于進入面試的考生在確認參加考試后放棄面試資格的,最遲必須在面試前2天通知招錄機關,隨意放棄面試的,我委將把該考生的有關情況記錄在案,并上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供今后各單位招錄時參考。
二、資格復審
請考生于2月15日前將以下材料掃描成電子版并通過電子郵件發送到我委聯系郵箱接受資格復審:
1、本人身份證正反面、學生證或工作證。
2、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
3、考試報名登記表(貼好照片,如實、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歷,時間必須連續,并注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
4、本(專)科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5、免冠彩色照片(電子版)。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類別,提供以下材料:
應屆畢業生提供所在學校加蓋公章的報名推薦表(須注明培養方式)復印件。
社會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證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在現工作單位工作開始時間和當前職位,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系人和辦公電話。現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
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證明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待業人員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檔人才中心出具的待業證明復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證明單位聯系人和辦公電話。
考生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面試資格。
此外,面試前還將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屆時請考生備齊以上材料原件。
三、面試安排
面試計劃于3月9日(星期一)上午在北京賽福特大廈(中國特種設備檢測研究院)舉行,面試開始時間為9:00,考生應于考試前45分鐘到達面試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考試開始前10分鐘未完成資格復審進入候考室的,取消考試資格。
本次考試包括結構化面試和英語口語測試兩個部分,英語口語測試的具體形式為面試后由英語考官請考生圍繞一個給定的主題用英語闡述觀點或講述生活經驗,從而測試考生綜合運用英語的能力。該項測試不計入面試成績,僅作參考。
四、專業科目考試安排
專業科目考試計劃于3月9日(星期一)下午在北京賽福特大廈(中國特種設備檢測研究院)舉行,考試開始時間為13:00,考生應于考試前10分鐘到達面試地點,專業科目考試采取閉卷形式,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五、體檢相關工作
為便于招錄工作的順利開展,我委將在征求考生同意后,組織全體考生于3月11日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我委承擔,體檢的地點和其他具體要求在考生資格復查結束后統一通知安排。
六、考察人選確定
面試前,參加面試的考生人數達不到公布的面試比例的,將組織現有人員面試。參加面試人數與錄用計劃數比例達到3:1及以上的,面試后應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考察人選;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試成績需高于75分(含75分),且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考察人選。考察工作將按照考察人數與擬錄用人數1:1的比例進行。
七、其它要求及事項
(一)參加面試及體檢的所有考生須出示身份證、學生證(或工作證)原件與工作人員核實身份;
(二)考生不得攜帶通訊設備和電子設備進入考場和侯考室,自行攜帶的須暫時交由監考人員統一管理,面試后歸還;
(三)考生必須遵守面試考場規則,若有作弊行為,即取消其考試資格;
(四)考生應對本人提交的材料負責。如發現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或者有關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實的,將取消其面試資格,對有弄虛作假等嚴重違紀情節的考生,我委將把有關情況報告人社部,由其進行處理。
附件:1.國家認監委進入面試人員名單.docx
聯系電話:010-82262758、82262660
傳真:010-82260780
電子郵件:rjwhr@cnc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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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hb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