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11年度遴選選調生和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已由湖北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研究確定,現予以發布:
一、計分方法
總分,按100分折合計算。其中,非公安類按行政職業能力、申論各占50%計算;公安類行政職業能力、申論、公安基礎知識分別按40%、40%、20%計算。
二、最低合格分數線
1、省級機關:總分不低于45分;行政職業能力不低于45分。
2、市、州級機關:總分不低于40分;行政職業能力不低于40分。
3、省直管市、神農架林區、縣(市、區)、鄉鎮(街道)、公安機關和森林公安機關基層單位、省級司法行政機關監獄勞教系統(不含省監獄局和省勞教局機關):總分不低于35分;行政職業能力不低于35分。
4、地稅、工商、質監、藥監系統按招錄機關的實際機構層級確定最低合格分數線。
考生達不到公布的最低合格分數線,不能進入資格審查;高出最低合格分數線的,按報考職位招錄計劃與報考人員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資格審查人選。省直機關、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統、全省公安(含森林公安)機關、省級司法行政機關監獄勞教系統的資格審查公告將在2011年遴選選調生和考試錄用公務員專題網站發布。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資格審查公告在各地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網站發布。
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數達不到計劃錄用人數與面試人選比例的招考職位,將通過調劑補充人選。需要調劑的職位將于6月下旬統一在湖北省2011年度遴選選調生和考試錄用公務員專題網站發布。
附:成績查詢入口
中共湖北省委組織部
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北省公務員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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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