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1年黑龍江省林區檢察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現場報名確認的通知
根據《黑龍江省2011年度考試錄用各級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公告》的規定,“法檢系統網上報名結束后進行現場報名確認”的安排部署。為做好林區檢察系統考生現場報名確認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現場報名確認方式
通過網上報名報考省人民檢察院林區檢察系統檢察工作人員1-2類職位、檢察工作人員3-5類職位,經過網上報名資格審查初審合格的考生,將統一集中到省檢察院林區分院進行現場報名確認。現場報名確認是將考生網上報名信息與考生本人及其提供的相關證件材料等進行現場核對。
二、現場報名確認時間、地點
時間:2011年3月7日—3月8日。
地點:哈爾濱市香坊區公濱路175號(省檢察院林區分院后院接待室)
乘車路線:在哈爾濱火車站乘坐21路公共汽車在香坊木材廠站下車,向回走200米省檢察院林區分院院內。
特別說明:由于省林區檢察系統檢察工作人員1-5類計劃招錄106人,為避免出現參加報名確認的考生過于集中的問題,請報名序號末位是單數的考生3月7日上午8:00-11:30報到,末位是雙數的考生3月7日下午13:00-16:00報到。(3月8日不分單雙數)。現場確認審核通過的考生,請于3月10日至3月19日上網繳費。
三、現場報名確認程序
1、工作人員審查考生在網上填寫的報名登記表信息與提供的相關證件材料是否真實、一致。
2、考生本人確認報名登記表信息無誤且對資格審查結果無異議后簽字,現場報名確認結束。
四、相關要求
1、考生必須通過網上的資格審查初審合格后才可以參加現場報名確認,網上資格審查初審不合格的現場不予受理。
2、必須由考生本人到現場進行報名確認,不得由他人代替,不得有其他人員陪同。
3、考生需提供以下相關證件材料:
(1)與網上報名時同底版的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張;
(2)考生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考生本人的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此項僅2011年應屆畢業生提供);
(4)考生本人的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5)考生本人的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6)通過國家司法考試人員的《法律職業資格證書》(A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2010年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尚未領取《法律職業資格證書》(A證)的考生提供2010年司法考試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1份,本人承諾書(報名確認現場提供樣本,考生簽字即可)以及省、市司法部門出具的《法律職業資格證書》(A證)正在辦理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法律職業資格證書》(B、C證)亦提供同樣證明材料;
(7)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應屆畢業生所在院校蓋章的報名推薦表、報名登記表或相關證明原件(需注明院系、專業、學制、畢業時間、是否為統招、畢業后能否取得畢業證及學位證);
(8)2009年、2010年畢業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應屆畢業生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門或檔案所在地人事部門出具的未就業證明原件或存檔證明原件;
(9)報考檢察工作人員5類的考生,需出具《會計上崗證》以上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10)其他社會非在職考生須由檔案所在地人事部門出具存檔證明原件;
(11)社會在職考生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加蓋公章);
(12)項目生服務期滿及考核合格的證明材料或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其他不符合招考條件的,取消考生報考該職位的資格。
4、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到現場報到。每個時間段內各類職位的報名確認工作依次進行。網上資格審查初審不合格或者未到現場進行報名確認的考生,最終審核不予通過,考生可改報其他職位。
5、咨詢電話及聯系人
資格確認期間咨詢電話:0451-87981477(僅限3月7日、8日)
聯系人:魏海燕 劉昕 咨詢電話: 0451-87981466
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林區分院
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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