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定什么樣的房價控制目標,體現著地方政府調控房價的誠意、決心,甚至發展路徑的選擇
看來,在各地出臺的房價調控目標中,北京不僅是“首降”者,而且極有可能成為唯一言“降”的城市。
按國務院要求,各城市必須合理確定好今年本地區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并在一季度向社會公布。但截至3月31日撰寫本文時,不僅仍有城市噤聲不語,而已公布的那些房價控制目標讓輿論一片嘩然——普遍和當地GDP增速、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這兩個標準掛鉤,不少城市把房價控制目標設定在10%左右。還有一些城市目標模糊,解釋彈性大。
難怪有公眾質問:這究竟是控制目標還是漲價目標?這樣確定房價控制目標,合理嗎?不要說房價上漲10%,就是跌個10%、20%,工薪階層也還是買不起。為什么不少城市控制房價的目標,總是距國務院要求的“居民住房支付能力”那么遙遠?
目前,房價問題不僅僅是經濟問題、民生問題,更是一個政治問題。中央下了最堅定的決心要把民眾反映最強烈的房價上漲過快問題遏制住,國務院密集出臺組合重拳來切實解決問題,被稱為“史上最嚴”的“新國八條”要求各城市公布房價控制目標,也是希望增強人們對未來房價的理性預期,部分打消投資、投機者對房價大幅攀升的預期,改善供給狀況。
平心而論,在當前房地產支柱產業地位、土地財政依賴癥沒有根本改變的情況下,要想讓地方“降”下房價調控指標,會很糾結也難實現。但這絕不應該成為有些地方在落實中央要求、解決房價上漲過快問題上走走樣子、“調而不控”的理由。針對大部分城市制定的房價調控目標,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日前已發出通知,要求各地聽取民意,對已公布的房價目標酌情調整,“取得社會的認同和支持”。這是再一次釋放目標信號:調控目標要經得起今后的“達標問責”,但首先是現在經得起民意的認同。
事實上,遏制房價過快上漲趨勢,甚至做到“穩中有降”,不是沒有可能。去年4月,《國務院關于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印發后,房地產市場出現積極變化,去年末的漲幅已經大幅回落。投機、投資需求正在減少,保障房和中小戶型的商品房的供應量正在加速上升,一些有利于房價回歸合理區間的有利因素正在積累。而現在,北京敢于提出讓今年全市新建普通住房價格比2010年“穩中有降”的目標,從另一個角度也證明了這種可能性。
說到底,確定合理的房價控制目標只是第一步。真心實意遏制房價過快上漲,就要切實落實中央和各地出臺的一系列調控措施,抑制不合理的需求,增加供給總量,改善供給結構,規范市場秩序等,切實承擔起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責任。當然,最根本的,是要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減少城市對土地上所產生的種種“利潤”的依賴,把中央的剛性要求視作地方科學發展的一個“倒逼機制”。
從這個意義上看,確定什么樣的房價控制目標,實際上體現著地方政府調控房價的誠意、決心,甚至發展路徑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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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