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鏈接】
近期發生的多起校車事故牽動著公眾的神經,12月11日,國務院法制辦公布《校車安全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明確接送幼兒、小學生的應是專用校車,還賦予校車三項優先權:交警指揮疏導校車優先通行;校車可以在公交專用車道以及其他禁止社會車輛通行但允許公交車輛通行的路段行駛;校車在道路上停車上下學生,后方車輛應當停車等待,不得超越等。
盡管只是征求意見,但條例牽動人心。截至目前為止,已有近200人在國務院法制辦網站上提交了意見。在微博的熱點話題中,“我給校車提意見”的微博數量超過21萬條。記者發現,網友的建議集中在“車”和“人”兩方面:即校車質量要過關、司機和管理人員要“靠譜”。另外,有網友在微博上就“你支持校車享有更多特權嗎?”發起投票,到晚8點,已有2000余名網友參加,78%的網友投了支持票,其中19%為有車一族。
【熱點時評】
司機要有責任感
此次草案對校車駕駛人規定了比一般車輛駕駛人更為嚴格的資格條件,包括應有相應準駕車型3年以上資格,無飲酒及醉酒后駕駛記錄、超速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等。昨日,一些網友建議,可聘請有相關工作經驗的學生家長作為校車司機,認為這樣的校車司機更有責任感,“司機應該有愛心,把坐車的學生當做自己的孩子”。還有網友認為,司機的技術必須好,最好是有多年開車經驗的老司機。此外,大家建議校車一人一座,不能超載。
校車需定期“體檢”
對于校車的外觀性能,一些網友也提出了自己的意見。網友“不六不七”建議校車像警車、救護車一樣安裝警示燈,認為會對其安全性產生作用。網友MEGIRL建議定期舉行校車性能比賽,獲獎的車型有資格供應校車。有網友建議,國家設立統一的校車,統一購買發放到學校,像公交車隊一樣統一管理、統一用車。同時,還有細心的網友認為,校車定期安檢維護十分必要,對草案中“校車需已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和乘客責任保險”條款表示支持。
家長比較關心的除了安全問題,還有校車的費用問題。一位網友稱,孩子坐校車的環境改善了,希望乘車的費用不會跟著上調。
不同學校學生應可乘一輛校車
東城區一位中學校長告訴記者,在目前北京的交通環境背景下,校車有一定需求和發展空間,可以減輕家長接送的負擔。條例若出臺是有意義的,但要有配套的細則,綜合統籌安排資源。
她介紹說,當年開通校車時面臨設計線路、運營費用和管理安全等問題。由于該校包含初中和高中,上下學時間不統一,此外還有個別同學參加選修課,因此即便是同一線路的同學統一乘車也不太現實。對此,她希望今后統籌資源,一個片區里,幾所學校的學生,聯合乘坐一輛校車。
草案規定,學校應當指派隨車照管人員。這位校長也建議,隨車老師不可能采用任課老師,最好是聘請住在線路站點附近的后勤老師或管理老師,避免“南轅北轍”。她認為“隨車老師”的管理責任重大,其編制和補貼問題,也需要明確。晨報記者張璐
學校與校車提供方責任分工難協調
草案要求,學校定期對校車駕駛人進行安全教育,組織校車駕駛人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安全防范和急救知識等。對此,本市一所城區學校的負責人認為,學校及校車提供方之間,責任和分工無法協調。“目前,校車租用是一大難處,很多單位因不愿承擔風險,而拒絕租車,草案出臺后,校車租用將難上加難。”同時,草案要求對校車駕駛者進行定期培訓有些不現實,校方與租車公司只是租賃關系,租車公司講求效率,很少能有企業員工愿意接受定期培訓。另外,校車運營行業標準并未出臺,因此租車公司是否有資格開校車也無從追究。晨報記者李佳
校車遲遲不開通家長自組家庭校車
草案明確,學校和校車服務提供單位有保障校車安全的責任。要求學校和校車服務提供者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校車的安全維護,簽訂責任書,派人隨車全程照管學生等。
“校車之痛”帶來了“校車優先”。希望“孩子優先”不要再用“痛”才能換來。一個堅持“孩子優先”的國家,一個“呵護未來”的社會,才會擁有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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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