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岳池縣紀委 中共岳池縣委組織部關于面向全縣公開考調縣紀委派駐紀檢組籌備組工作人員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中央紀委關于全面從嚴治黨、改革黨的紀律檢查體制的部署要求,縣紀委將向縣級黨和國家機關全面派駐紀檢機構,根據工作需要,擬公開考調縣紀委派駐紀檢組籌備組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調名額及職位
岳池縣紀委派駐紀檢組籌備組工作人員28名(科員)。
二、考調范圍
全縣符合考調條件且已進行公務員或參公管理人員登記的在編在崗公務員。
三、考調條件
1.參加工作以來年度考核在稱職及以上等次(試用期考核除外);
2.中共黨員,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綜合協調能力、文字寫作能力、口頭表達能力強;
3.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年齡40周歲及以下(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考調: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以及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過刑事處罰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未達到最低服務年限人員;
4.科級領導干部以及新錄用公務員尚在試用期的;
5.《公務員回避規定(試行)》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回避的。
6.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政策文件規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人員相關時間界限均截止到2018年7月18日(本次公開考調報名第一日)。
四、考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8年7月18日至2018年7月 19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2.報名地點:岳池縣紀委組織部(縣紀委四樓405室)。
3.聯系電話:0826-5231622。
4.報名方式:采取本人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4.報名要求:報名時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張;如實填寫的《岳池縣紀委公開考調派駐紀檢組籌備組工作人員報名表》1份。
(二)資格審查
報名時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初審合格后的,才能參加筆試。資格審查貫穿考調工作全過程,報考者所提供的證明材料須真實有效,在考調的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考調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均取消其考調資格。
(三)準考證領取
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憑本人身份證于2018年7月19日18:35至19:30到縣紀委組織部(縣紀委四樓405室)領取本人準考證,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到指定考點參加考試。
(四)考試
考試分筆試與面試,基礎分均為100分,分別按60%、40%計入總成績。筆試、面試成績在“岳池縣紀檢監察網”公布。
1.筆試。開考比例原則達到1:1.5,未達到開考比例對考調名額進行相應削減。筆試主要測試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掌握及運用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和語言文字表達能力。筆試時間暫定2018年7月20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3.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1.5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面試主要考察應試者計劃、組織、協調能力、綜合分析、處理問題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舉止儀表。因放棄面試資格出現的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只遞補一次)。面試人員名單在“岳池縣紀檢監察網”公布,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五)體檢和考察
根據成績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人選。
1.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合格的,作為考察人選組織實施考察;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考調資格,由此出現的缺額,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只遞補一次)。
2.考察。考察采取民主測評、查閱檔案、座談、走訪了解等方式進行,全面考察考調人員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情況,同時對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進行審查。
(六)公示
對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試用人員,并在“岳池縣紀檢監察網”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考調的,可進入下一環節;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考調資格。
(七)試用
公示期滿,對無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試用的人員,確定為試用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
(八)調動
根據頂崗試用情況,待縣紀委派駐機構改革正式方案與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同步審議實施,按程序研究確定擬調人員后,并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縣紀委和縣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中共岳池縣紀委 中共岳池縣委組織部
2018年7月16日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