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按照河南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印發的《河南省2013年統一考試錄用公務員實施方案》(豫人社﹝2013﹞23號)的要求,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環節,報考臨潁縣法院的考生許樂孕期結束,經體檢補檢合格,現予以公示,公示期從2014年6月5日起至6月11日止,共7天。 如對擬錄用對象有異議的,請及時通過電話、信函等方式向漯河市委組織部干部調配科,市人社局公務員局進行反映。
姓名 | 性別 | 準考證號 | 出生年月 | 用人單位 | 擬錄用職位 | 職位 代碼 | 畢業院校及專業 | 畢業時間 | 工作單位 |
許 樂 | 女 | 30612030427 | 1985.07 | 臨潁縣人民法院 | 科 員 | 110302 | 河南大學 漢語言文學 | 2009.06 | 漯河日報社 |
監督電話:市委組織部干部調配科 0395-3113352
市公務員局 0395-313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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