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內蒙古自治區公務員考試報名時間尚未公布,參考18年信息:
三、報名與資格初審
(一)報名
1.報名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http://www.impta.com)。
2.每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報名時,報考者須先在報名網站上簽署《考生誠信承諾書》,然后按要求填寫《報名登記表》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3.報考者在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專科、本科和研究生學習經歷(填寫上學起止年月,所讀大學、院系、專業)以及到報名開始之日的工作簡歷(填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務單位、所從事工作),時間不能斷開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寫的,將不予審核通過。
報考者在反復核對所填每一項信息均準確無誤后點擊提交。提交信息后,報考者要打印《報名登記表》并再次核對每一項信息,發現錯誤的請及時修改。(特別提醒:姓名和身份證號提交后將無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資格審查通過后也將無法修改)
4.報考警察職位的人員,在面試前要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項目和合格標準詳見報名網站政策法規欄目),體能測評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特別提醒:請孕婦、傷病和體能差的人員慎重報考)
5.報考者自行選擇筆試考點,并在報名時點擊確認。筆試地點一經選定,不予變更。
6.報考者須對網上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報名的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取消錄用等處理。
(二)資格初審
1.報考資格的初審工作在網上進行。報考自治區直屬機關(參公單位)及其所屬機構的職位,資格初審由自治區招錄機關(參公單位)負責;報考盟市所屬機關(參公單位)的職位,資格初審工作由盟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其中,報考法院系統、檢察院系統的職位,資格初審由對應的自治區主管機關負責。
2.報考者對學歷、學科(專業)等職位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負責資格審查的區直招錄機關(參公單位)和盟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解釋。屆時將在本網站或在職位表中發布具體咨詢電話。
(三)報名確認
1.報考者在網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2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從修改日算起)登陸報名網站查詢初審結果。初審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初審通過的人員要通過指定的網上銀行進行交費,報考普通職位的考務費120元/人(每科50元,報名費20元),報考公安機關(不含森林公安、監獄、戒毒、司法警察)崗位的考務費170元/人,完成交費即確認報名全部完成。
2.農村牧區特困家庭、城市低保家庭的報考者可免交報考費。農村牧區特困家庭的報考者將所在旗縣(市、區)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城市低保家庭的報考者將所在旗縣(市、區)民政局出具的享受低保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連同報考者的身份證復印件(標明報名序號和聯系電話),傳真(0471-6601704)至內蒙古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經審核確認后,可免交報考費。
(四)筆試開考比例。自治區直屬機關(參公單位)和盟市直屬機關(參公單位)的職位,筆試開考比例為5:1;不限制戶籍的旗縣(市、區)的職位,筆試開考比例為4:1;“限制戶籍(生源地)”的旗縣(市、區)、森林公安、監獄、戒毒所和蘇木鄉鎮的職位,筆試開考比例為3:1。
報名人數仍未達到開考比例的職位將相應減少錄用人數或取消開考。取消開考職位報名人員可改報其它職位或放棄報名,放棄報名的考生繳費成功的給予退費。
(五)打印準考證。繳費成功的報考者登錄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責任編輯:)